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遗失声明【2023】048号

  •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 2023-11-21 11:49

兹有师宗县漾月街道居民刘永春因保管不善,其持有的师丹(2001)字第0608(地号DF-01-01-8)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