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凌晨02:20左右,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闽泰公司”)原料车间球磨工段入料工在球磨机顶部拧紧固定球磨机入料孔盖螺栓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1.6万元。
2022年9月28日,师宗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郭华明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师振、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冲文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市监局、县工业园区、丹凤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直接原因调查组)、管理组(间接原因调查组)和综合组(材料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2年11月25日事故调查组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11月28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2023年10月27日,县安委办牵头成立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事故调查评估组经充分讨论研究,形成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的批复》(师政复〔2022〕173号)要求,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叁拾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账户。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俞建清,新闽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职权,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贰万零陆佰陆拾贰元的行政处罚。俞建清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2.林兴,新闽泰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柒拾壹元的行政处罚。林兴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3.林玉武,新闽泰公司副总经理兼安环人事部部长,主管公司安全、环保、能管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环保和后勤工作,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贰万叁仟零拾壹元的行政处罚。林玉武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4.房继涛,新闽泰公司厂长兼生产部部长、技术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技术、质量、设备机电、运转、生产统计的计划管理;负责指挥、协调公司生产一、二线的整体运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人事工作安排;负责各车间的协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贰万柒仟柒佰柒拾元的行政处罚。房继涛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5.田景平,新闽泰公司生产部原料车间主任,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伍拾贰元的行政处罚。田景平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6.黄小强,新闽泰公司原料车间球磨机主管,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叁拾贰元的行政处罚。黄小强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7.陈猛,新闽泰公司安环部安全专员,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叁拾捌元的行政处罚。陈猛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8.田春红,新闽泰公司原料车间地板砖生产一线B班班长,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柒拾玖元的行政处罚。田春红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
综上,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款指定银行,其责任追究已落实。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的批复》(师政复〔2022〕173号),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提出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建议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3年年初签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3年8月委托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指导公司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完善;委托云南青海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二是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2022年11月充实了安全管理机构,将厂长、四个分管副厂长、煤气站站长、球磨车间主管、原料车间主任送培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成立了以林玉武为组长的安全管理机构;三是委托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指导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师宗现代医院的配合下组织了一次员工应急自防自救培训和现场演示性演练,同日在煤气站组织了一次煤气泄漏演练和消防演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每个季度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教育,重点讲解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打“三违”和现场风险管控、现场隐患排查;由各班班长每班召开班前5分钟会议,重点讲解本班作业现场应该注意的事项,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必知必会必做”知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互相保护意识,杜绝“三违”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岗位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在班组上抓现场落实,三是对全年送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批12人;送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1批(特种设备安全总监1人、特种设备安全员1人),送培特种作业人员1批(焊工1人、电工3人)。
(三)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一是在公司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并按公司规定开展内部处罚。促使职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节前节后安全检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接受县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2次,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2条;自检自查重点对煤气站、球磨车间、干燥塔、窑炉车间、成品仓库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74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层层建立台账,实现闭环销号管理,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隐患整改率100%。
(四)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在球磨机装磨平台上装防坠落装置,以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查违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现场抓管理、保安全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现场安全管理抓实、抓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车间厂长、副厂长、车间(站)主管、班组长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制定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现场查违管理办法,当天查出的“三违”次日进行通报考核处理,对完成情况每周、每月进行通报考核。对现场违章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采取员工有“三违”,班长承担连带责任;班长有“三违”,主管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进行考核,截至2023年9月,共查处“三违”现象225起,处罚金额33170元。
(五)严格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是公司共配备安全帽260个,双背式安全带60条,安全绳5根,每月下发半胶手套3800余双,纱线手套2500余双,棉手套90余双,帆布手套2100余双,口罩3500余副牛筋手套600余双,绝缘手套5双,绝缘水靴1双,劳保用品由各车间班组长教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督促佩戴,一旦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直接按“三违”考核;二是对长期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直接辞退。
综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已落实到位。
三、评估意见
根据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的总体情况,事故调查评估组一致认为: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的批复》(师政复〔2022〕173号)和《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提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9·28”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