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3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2023-04-24 1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120233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师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曲靖市师宗县丹凤镇孟家村以西

建设单位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00123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0323-46-01-042130。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元,占总投资的86.38%。本工程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分为两部分建设,第一部分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在预留空地扩建1组规模1.5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处理能力3.0m3/d,第二部分针对排水管网的建设,主要对服务范围内的管网进行完善,拟新建23.356km排水管网。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排水管道闭水

2、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尾水、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阶段产生的废水。

2、废气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泥和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增加的回流泵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栅渣、沉砂、污泥、管道淤泥 、生物除臭系统废弃填料、废弃含油抹布)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0.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沉淀池(0.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排水管道闭水待下一管段试水时重复利用,最后试验完毕后,管内水由潜水泵抽出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对材料堆场、开挖土石方进行遮盖并设置防护措施;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工地出入口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施工运输车辆清洗池(10m3),车辆进出、装卸时用水冲洗轮胎。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废弃土石方:排水管道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堆放于管沟的一侧,管道敷设后,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用于回填管沟;污水处理厂施工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委托资质单位清运至项目周边合法弃渣场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水管网收集汇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子午河;

2)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阶段产生的废水:经泵至预处理工段进入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气

各产臭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和吸声措施。

4、固体废物

1)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

2)污泥、管道淤泥:脱水后近期委托师宗凤城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至师宗县垃圾处理厂填埋;远期送至规划范围内垃圾焚烧厂处理

3)生物除臭系统废弃填料收集后经填料生产商回收;

4)栅渣、沉砂、废弃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12m2),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