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20〕9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13号)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21-106〕)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通过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量及招聘对象:办公室综合辅助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主要从事办公室岗位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连续失业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满1年及以上的其余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办公室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语言文学类专业、持有残疾人资格证优先录用;
(四)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热爱办公室工作。
(五)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系统、传真机等常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六)能吃苦耐劳,具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5.已就业人员或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或享受过就业相关政策救助过的人员。
6.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现场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在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周末除外)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师宗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原民政局三楼),联系电话:0874-5751117,18187416891)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供前述证件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由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出来后,电话通知到报名者本人,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面试
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或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报名合格人数或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低于65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面试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放弃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通过官网、公众号、自媒体等媒介将本次考试情况、体检考察情况及拟聘用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不含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不含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
(三)单位承担保险部分标准按目前我县同类人员执行。
(四)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