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
  • 师财教[2023]27号
  • 53032306036002201000
  • 2023-09-25 16:45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2201000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主要服务区域为丹凤漾月街道所辖行政区,主要工作宗旨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紧紧围绕“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拓展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吸纳培育高水平教育人才,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推动全县教育质量稳步上升。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切实破解“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难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与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取得项目申报、资金补助、土地供给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巩固改革成果,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以《师宗县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严格执行与之配套的13个附件,巩固提升 “县管校聘”试点改革成果,在机制保障、规范管理、跟踪督查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狠抓教学常规,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教学中心意识、质量核心意识和教学规范意识,围绕《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加大学校教学常规督查力度,确保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有序、高效。通过听课、评课、晒课、赛课等手段,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教科研水平;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时间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推动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4.加强师德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纳入全县教育总体规划,实施一把手工程。健全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把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抓好教师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强化教育全过程监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以身作则、安心执教、为人师表,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继续抓实安全工作,构建和谐校园;继续抓实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抓实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继续规范财务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振兴教育工作,做到“零”辍学;继续抓实教学常规管理,争取实现“毕业班教学成绩冲一、争二、不掉三”的目标。

1.强化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各校要引领教职工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提炼自我,系统掌握标准要求;学习《云南教育小学教师》、《中国教育报》等报刊杂志,更新理念,创新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组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专职教师每年参加一次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全员培训;认真完成国培计划,各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等培训任务;采用“走出去、请进来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培训;科学选派外出培训学习;加强完小之间、完小内部教研活动,增加教师校内互相学习、互相提升的空间。

严格师德考核,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师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实施职业警戒,规范队伍行为;师德师风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职工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打架斗殴、不服从分工安排、推诿扯皮、拈轻怕重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惩罚。

规范班子成员管理,明确职责。每个完小设置5个管理岗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别设置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报账员5个管理职务。由完小校长推荐上报,中心学校审核认定。

落实毕业班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实行嘉奖的规定。各校要继续组织教职工践行“做最好的自己、为自己工作”和“教师也可老来红”等活动。对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单科成绩居全县前十名的教师和进步名次较多的教师,给予嘉奖。表彰先进,发挥引领作用。在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六校授予“先进工作集体”。

创建党建活动,提升教师活力。一是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巩固提高。各支部对照《中小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认真逐条落实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运行机制、活动阵地建设和党建工作台账五个方面,切实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珠源红烛先锋”品牌创建活动。按照《中共师宗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珠源红烛先锋”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品牌名称并报党总支审定,12月份组织申报,并完成初评;党总支在9月开展考核评估,推荐上报。

2.抓廉政教育,筑牢育人环境

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在学校管理中参与民主管理。

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党员发展、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经费开支、人事调整、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等重要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在固定的宣传栏或党务公开栏公开公示重要工作,做到党员明白,群众放心。

3.抓实安全工作,构建和谐校园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一百减一等于零”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创建 “平安和谐校园”。

健全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助抓。分管领导积极撰写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安全检查、排查、督查、整改。

完善安全制度,构建防护体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原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认真修改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完善责任制和信访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原则,构建安全防护体系。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意识。各完小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工作中主要采取让学生写“安全告知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出黑板报、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上好安全第一课等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应急演练,提高防范能力。各完小要强化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力度;积极开展师生防灾应急自护自救技能演练活动,提高防范能力。

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中心学校及各完小要定期、不定期对校园环境、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加大校园安全监管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治。

落实“1530”安全机制,构建和谐校园。各校继续在校门口悬挂清晰的值班牌,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标注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负责关锁好大门,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劝其离开;适时严密监控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做好学生入校、离校的管控工作,发现未到校的学生及时向完小校长报告,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尤其是学生上下学时段、课余时间必须严密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坚持每节课最后一分钟,每天最后五分钟,每周最后30分钟安全教育。

4.抓实常规管理,规范从教行为

规范学校一日常规。进一步规范学校课程设置、教学时间、作息时间、作业布置、质量测评、教学用书、体卫艺活动、学籍管理、文化建设、教学行为、团队活动、收费制度、家校合作、语言文字、安全管理、教学常规、国旗升降、教师行为、寄宿管理等各项常规工作的管理。

规范各类人员一日常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完善校长一日常规、班主任一日常规、科任教师一日常规、食堂管理员一日常规、宿舍管理员一日常规、值日教师一日常规等。

加强常规检查力度。中心学校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常规大检查,联挂人员至少每个月深入联挂学校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督查。多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在全校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规范食堂工作常规。严格执行有关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把好食品的采购关、运输关、储存关、加工关、销售关,确保食品等值等价、卫生安全。

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寄宿制完小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要求宿舍开窗通风,抓好学生个人卫生,消除宿舍异味;规范物品摆放,做到被褥干净、叠放整齐,洗漱用具摆放整齐,鞋子摆放后跟一条线;加强宿舍墙壁文化建设,营造家园文化。

规范班子建设。各完小党支部书记和完小校长,能够带领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勤奋工作,起好“领头雁”的作用,既是学校管理的行家里手,又是党建工作的明白人,业务能力强,理想信念坚定,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好。继续落实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每人联挂一个支部,带动一个组织;联挂一所学校,带动一个校园;联挂一个学科,带动一个教研;联挂一个教师,带动一个课堂。各完小党支部支委成员、班子成员联挂一个班级,带动一群孩子,联挂一名党员,带动一个作用,联挂一名教师,带动一个课堂,联挂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5.抓实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强化教学环节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水平测试和评价、课后反思7个重要环节做到完小每月检查一次,中心学校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2次。中心学校成员经常性深入完小听评课,促使教师提高课堂的有效性,教师听评课、备课、作业批改和单元检测严格按《教育局常规管理办法》和《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常规管理补充办法》执行。

强化课程设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完小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改变课程、减少课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社会等课程促进学生特长发展和习惯养成。完小每学期对学生的习惯养成和特长培养考核1次。中心学校每学年对各完小学生的养成教育和特长发展抽查1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小每学年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测试1次;规范《中华民族大家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让学生了解民族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知识,促进民族团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教研室、教导室、工会。

 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师宗县峰岭完全小学

2.师宗县法雨完全小学

3.师宗县淑足完全小学

4.师宗县阿令完全小学

5.师宗县山龙完全小学

6.师宗县大堵完全小学

7.师宗县海晏完全小学

8.师宗县新村完全小学

9.师宗县招设完全小学

10.师宗县文笔完全小学

11.师宗县恩荣完全小学

12.师宗县法杂完全小学

13.师宗县捏龙完全小学

14.师宗县深河完全小学

15.师宗县中法雨完全小学

16.师宗县法块完全小学

17.师宗县矣宜完全小学

18.师宗县堵西完全小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0人(离休0人,退休17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详见附件: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25043835569.xls

1.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802,288.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02,288.63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92,466.91元,增长1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25,188.91元,增长18.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减少232,952.00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30.00元,增长0.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9,802,288.63元。其中:基本支出59,312,288.63元,占总支出的99.18%;项目支出4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37,235.49元,增长17.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81,235.49元,增长19.03%;项目支出减少544,000.00元,下降52.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12,288.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48,426.63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3,862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000.00元。(包括以下项目:1.曲财教〔2016〕123号招设教学楼、淑足学生宿舍补助资金100000.00元,2.曲财教〔2017〕138号峰岭综合楼补助资金130000.00元,3.曲财教〔2018〕108号法杂学生食堂补助资金70000.00元,4.曲财教〔2016〕221号大堵厕所补助资金80000.00元,5.曲财教〔2016〕220号中法雨教学楼补助资金10000.00元,6.曲财教〔2019〕108号恩荣厕所补助资金10000.00元,7.曲财教〔2019〕208号阿令大堵大弯担堵西厕所补助资金9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2,288.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增加9,167,034.14元,增长18.14%,主要原因经核实,本年度财政经费未全部拨付到位,造成本年度经费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43,307,8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用品购买,维修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0,99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费用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84,60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9,698,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差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04,565,198.40元,其中,流动资产980,097.40.00元,固定资产103,585,10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21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14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3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3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3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