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师宗县现有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80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文物63处。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的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23年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公告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宗县2023年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详见附件)。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并及时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备案。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保护全县文物安全的合力。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附件:师宗县2023年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