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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 2022-12-02 15:59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及曲靖市《关于全面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及《曲靖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合理引导乡村规范有序建设,全面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的适居适业美丽乡村振兴战略设施,需要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乡镇乡村建设审批、管理职责职能分工不明确,推诿多,审批不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缺失多,大部分乡镇未档案痕迹管理。特别是2020年开展违法违规无序建房整治清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审批管理更加混乱,有村镇管理中心的、自然资源所的、农业农村站的,部分乡镇以职责不明停止审批工作,乡镇多次反映,要求县上健全审批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批要件资料。在此期间,县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提出进一步理顺乡村建设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由于近几年国家对乡村建设管理政策频繁调整,进行三次机构改革,加之领导更换频繁,制定管理办法一直未得以实现,现国家、省、市的管理政策已基本确定,结合实际,由县自然资源局起草拟订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会商情况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210月起草拟订《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并于20221027日,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会商意见征询,会议确定了框架和主要内容:(一)总则。制定依据、实施范围、建设管理遵循原则。(二)乡村规划编制。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主体、规划编制原则、规划内容要求、规划报批程序。(三)乡村规划审批。规划实施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乡村规划许可申请、审批内容及办理程序。(四)乡村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许可证书核发所需材料清单。(五)规划建设管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审批监管等管理措施。(六)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七)附则。本法解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