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汉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丹凤街道东关路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汉、金丽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13年03月26日由第二任房主张艳萍过户至刘汉、金丽花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13)字第00017654号、师房权证(2013)字第00017655号,但国有土地使用证师土国用(2001)字第0190号仍在第一任房主冯成广名下,现无法联系到第一任房主冯成广来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