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函》(云环函〔2021〕808号)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函》(曲环函〔2022〕7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省市级编号:50-37、22-16。督察报告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环境问题: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对师宗县1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评估废渣堆存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点位科学制定“一点一策”整治(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整治(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风险管控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为2023年年底,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漾月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应急管理局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梳理,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废渣堆存点整治情况。师宗东方红锌业有限公司水淬渣堆场于2010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堆场占地面积约3740m2,主要包括水淬渣堆场大棚、车辆转运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配套建设了进场道路、值班室、围墙的辅助工程,堆场设计堆存量为1500t。已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与主体工程做到了“三同时”,环保手续齐全,现状运行稳定,运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未接收到环保投诉情况,未对项目区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对环境影响风险可接受。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对师宗东方红锌业有限公司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基础上,联合省级部门对该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的监管力度, 同时充分发挥 “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杜绝消除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