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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民政局关于师宗县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报告

  • 师宗县民政局
  • 2023-03-02 17:00

师宗县审计局自202234日至20221212日对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制发《师宗县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报告》(师审社报【20222号)、《师宗县审计局关于师宗县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的审计决定》(师审社决【20221号)等文件。我局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审计局长、民政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3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为成员的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核查整改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分管领导具体带队落实核查整改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师宗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形成疑点数据清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分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道)进村入户,走访核实,立查立改。

(三)会议研究,督促提醒。县专项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会议专题部署、县民政局召开5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反馈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细化清单台账、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倒排时间进度、从严从细、以强烈的责任心坚决依法真实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救助纳入不精准

1.低保对象纳入不精准。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如:有车人员领取低保;本人或配偶为财政供养人员领取低保、缴纳公积金基数大于5000元领取低保补助等问题。对于此问题,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入户核查、积极整改。同时,严格落实对社会救助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领取资格联席认证机制,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229月全县共停发低保328人(城市低保147人,农村低保181人),省厅下发疑点核实确实是问题的共涉及金额232526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省财政。

2.特困对象纳入不精准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特困对象纳入不精准的问题。如: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有法定抚养、赡养人领取特困补助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局成立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严格按照特困对象审批标准和要求对全县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全覆盖入户核查和清理。停发不符合特困供养政策对象101112人,涉及资金141326 元,资金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二)管理不到位资金25031元。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如:死亡人员领取低保补助;死亡人员领取精减补助;死亡人员领取小乡补助等问题。核实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共涉及资金25031元,资金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三)重复领取困难生活补助资金285321元。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复领取困难生活补助的问题。如:特困供养人员重复领取残疾两项补贴;孤儿重复领取低保;孤儿重复领取特困补助;儿童福利院孤儿重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共涉及金285321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四)不符合规定发放补助资金。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中存在管理不到位、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经我局联合县残联核实,确实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共涉及金额212630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五)流浪乞讨资金存在的问题。

1.救助对象不符合规定。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流浪乞讨救助对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如:不符合规定租用车辆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单次窗口救助超过200元;住院前重复享受窗口救助;救助对象有子女等问题。经我局核实,确实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共涉及金额30380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2.不符合规定报销差旅费。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流浪乞讨资金使用中存在工作人员无发票报销餐饮费;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住宿费超标等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规定报销差旅费共涉及1983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3.不符合规定支付流浪乞讨住院费。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不符合规定支付流浪乞讨人员住院费用的问题。如:已出院人员骗取救助资金;不符合规定支付有医保、低保、特困、建档立卡等人员救助资金等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规定支付流浪乞讨住院费用共涉及71544.16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六)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

1.同一个低保人员对应多个户主。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低保信息数据存在同一个低保人员对应多个户主的情况。针对此问题,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调取系统数据核实,立行整改。但由于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户主死亡停发、停发户主低保、户主银行卡异常导致保障金无法发放等原因都会造成一个低保对象对应多个户主的情况。

2. 特困对象未按规定收集管理档案。

审计组反馈,我局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严重缺失,乡镇(街道)没有留存相应的档案资料。反映出我单位档案管理短板和不足。下步我局将着力查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民政系统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其他予以关注的问题和情况

审计期间,师宗县民政局举一反三、自行整改其他民生资金,已追回高龄补贴和火化预警资金合计72081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21215日上缴县财政

四、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以此审计为契机,着力补足短板弱项,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联席认证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对接,打通民政、残联、疾控、乡村振兴、卫健、公安、社保、司法、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每月或每季度共享数据,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不同对象认证周期开展确认,形成长效的动态识别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全县民生保障服务工作水平。

(二)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屡审屡犯。县民政局将扛起监管主体责任,在对下业务指导,横向协调联动上加强沟通衔接,结合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屡审屡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在对象审核、资金流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严查严改、立行立改,确保民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管理。严格落实每年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不低于30%的常态化抽查。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定期复核复查并根据复核复查情况对社会救助对象以及所享受社会救助档次(金额)进行及时调整。实现更加精准、及时、高效的动态管理。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全县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鼓励和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申请,实施线上办理和业务窗口线下申请救助结合。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惠民政策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落实好救助政策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接受救助的便利度。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监督问责民生无小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是一项持久战。杜绝屡审屡犯,兜准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对今后在动态管理和检查中发现有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骗保、向困难群众救命钱黑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问题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城市低保停发花名册.xlsx

附件2:农村低保停发花名册.xlsx

附件3:财务转账凭证(上缴省财政).docx

附件4:财务转账凭证(上缴县财政).docx

 

 

师宗县民政局    

                         202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