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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督察关于“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2023-02-28 11:13

一、问题编号:34.12

二、反馈问题: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理

三、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污泥管理台账,完善污泥处理交接手续;

二是签订污泥无害化专业处理合同。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交接处理手续;

二是签订无害化污泥专业处理合同。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