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2023-01-31 14:30

本年度报告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师宗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机制。围绕师宗县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一是在部门财政方面,按时上报公开了县城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2021年度决算信息;二是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及时对县城管局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并公开,对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公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曲靖)在信用中国(云南曲靖)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90件。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申请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进行了说明,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推进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梳理了不公开清单;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以师宗县人民政府网站、信用中国(云南曲靖)、云南省监管+督查平台、“师宗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依托,全面有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2022年度师宗城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9条;通过爱在师宗、师宗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43篇次。

(五)落实监督保障。我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坚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学习培训,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做到谁主管、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通过日常监测和定期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履行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6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21231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下步举措:(一)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信息发布方面的专题训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培训,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