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2】师宗县0031号

  •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 2022-12-19 10:51

兹有师宗县丹凤街道海晏社区居民金增培因保管不善,将师丹集用(2001)字第574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