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7-25 16:30

刘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促进矿区生态修复的建议》(第41号),交由师宗县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通过实施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逐步解决:一是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批)。该项目已于202112月完成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工作,20223月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20226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预计20228月中旬开工建设、11月完成主体工程。二是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批)。项目于202111月接到项目资金下达文件,目前正聘请技术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及测量工作,预计202211月份完成项目的可研、勘察及设计工作,202212月份可进行招投标工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