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师宗县审计局
  • 2022-11-18 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728日至2022930,对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决算数2,419.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39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5.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0.5万元,上述三项决算数均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决算数2,430.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39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5.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5万元,上述三项决算数均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2021年决算情况:年初结转和结余10.15万元,本年收入2,419.96万元,本年支出2,43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但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仍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合计12,441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结清其他应收款职工借款,金额152,399.66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合计12,441问题,责成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及时收回;对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结清其他应收款职工借款,金额152,399.66元的问题,建议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职工借款,按规定在事后及时报销并结清。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财务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本单位经济业务,规范处理会计事项;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费报销。二是严格控制职工借款,确需因公借款,应按规定在事后及时报销并结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