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

  •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
  • 师财资环[2022]11号
  • 53032312047701000
  • 2022-09-06 16:25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701000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及应急处置。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规模以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规模以上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7.完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师宗县水务局、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师宗县水务局、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师宗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师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师宗县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师宗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师宗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师宗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点火情处置、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师宗县水务局、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师宗县应急管理局,以师宗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师宗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来先后5次(1月25日、5月12日、6月11日、7月28日、9月22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对前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对下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县委副书记、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与10个乡镇(街道)、10个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与辖区内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由各分管副县长带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牵头成立5个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四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内煤矿、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超市(人员密集场所)、酒店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现场督查检查。

2.厘清安全职责,构建监管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积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能职责的通知》(师政办发〔2021〕35号)、《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师安发〔2021〕8号),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厘清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建立了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煤炭、非煤矿山、道路(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旅游、学校、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食品药品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共14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直有关部门,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协同”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高效稳步推进。

3.突出源头治理,强化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排查整治阶段工作成果,紧紧围绕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采取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切实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粉尘涉爆等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做好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冶金等工贸行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文旅、学校、医院、市场、商场、林业、气象、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6735条,整改6609条,整改率98.13%;打击非法违法行为77起。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汛期、“两会”、建党100周年、各级党代会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分别于1月27日至3月底、6月21日至30日、8月4日至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期间,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共计1394条,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共计24起。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煤炭、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煤矿和危化企业驻企监督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煤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运输、消防、民爆物品、学校、旅游等行业领域共排查问题和隐患3316条,整改3275条,整改率98.76%;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起。四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及时予以取缔关闭;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及时督促其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善有关手续。截至目前,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8起。

4.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师宗行”和安全宣传“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治理、经验推广、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访谈、知识普及和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筑牢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9场(次),设立宣传咨询台109个,悬挂宣传横幅65条,设立宣传展板148块,发放宣传单65000余份,安全宣传读本6400余本,宣传册7000余份。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组织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300余次。

5.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水平

一是县综合应急救援中队采取军事化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按照平时训练、战时救灾的原则开展工作。今年来,联合相关单位完成县级演练1场(次),组织开展火灾、洪涝灾害等应急演练5场(次),扑灭森林草原火灾8场(次)。指导企业和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98场(次),出动1000余人次。二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1个,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类别应急救援预案46个;设置县级应急避难场所3个(通玄公园、中央公园、文笔公园)。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6.强化防范部署,完善救助机制

今年来,我县先后发生了旱灾、火灾、风雹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旱灾造成10个乡(镇、街道),55个村(居)委会171个自然村3.8万余人,2万余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经济损失657.75万元。其它各类灾害造成849.4公顷农作物受灾,成灾520.71公顷,绝收162.23公顷,32间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996.39万元。各乡(镇、街道)都发生了森林火灾,县级层面参与火灾扑救8次。发生民房火灾27起,财产损失96万,死亡人数2人。针对发生的各类灾害情况,向10个乡(镇、街道)发放救助资金共计230万元(其中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6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60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0万元);调出救灾物资棉被407床、毛毯300条、大衣300件、防寒服2件、折叠床36张、大米60870公斤用于救助因灾受困群众和疫情防控,为2.5万余名受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同时积极协调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认真做好强降水、雷电、雨雾、高温干旱等天气的应对准备,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师宗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师宗县地震局

3.师宗县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0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万;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71万元,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对比增加195.66万元,增长27.42%,主要原因为:1、2021年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2、2021年下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3、2021年我单位新招考1人,职工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4、下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系统专项资金16.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0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69万元,占总支出的83.88%;项目支出146.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1年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2、2021年下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3、2021年我单位新招考1人,职工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4、下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系统专项资金16.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8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中央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19年没有该笔资金,导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师政办发〔2020〕45号师宗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系统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支付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费16.00万元;2、曲财资环〔2021〕84号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00万元;3、曲财资环〔2021〕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0.00万元,用于采购救灾大米、棉被、毛毯、防寒服、保暖内衣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2、2021年下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3、2021年我单位新招考1人,职工人数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4、下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系统专项资金16.00万元,上年没有划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发放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缴纳县县应急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缴纳县应急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缴纳县应急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8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8%。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1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1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主要用于采购救灾大米、棉被、毛毯、防寒服、保暖内衣等储备物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21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4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的360.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因财政困难,上两年基本没有拨公务费,近三年的接待费合并在今年结账,导致增加。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应急管理局承担着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灾情核查,外出应急救援等工作都需要用公务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78万元,增长25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5万元,增长4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1万元,增长343.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因财政困难,上两年基本没有拨公务费,近三年的接待费合并在今年结账,导致增加。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应急管理局承担着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灾情核查,外出应急救援等工作都需要用公务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万元,占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万元,占53.7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灾情核查,外出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灾情核查,外出应急救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上年度财政困难,基本开支没有划拨;2、在职在编变人数增加,按照人员定额核定的一般公用经费随着增加;3、2021年同比工作任务更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日常运转等的办公、邮电、差旅、会议,办公用水电等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8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02万元,固定资产40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部门:师宗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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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588.91 172.02 401.56
0
401.56

15.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填报说明: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说明: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