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 师财社【2022】21号
  • 53032314076301000
  • 2022-09-06 15:05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76301000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提供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议。协助推进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加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声、屏、画、网、微、端全面发声,提高群众对医保惠民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药店、进乡村“六进”活动,开展培训150余次,累计培训9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万余份,制作展板、悬挂条幅900余块(条),接受群众咨询15000余人次。围绕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健康扶贫待遇,新冠肺炎防控保障等重点政策,制作电视专题新闻12期,发布医保相关信息260余篇,上级媒体刊发、转载180余篇,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2.重点改革蹄疾步稳。一是医保制度整合全面完成。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完成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二是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病种付费全面实施,城镇职工达103种,城乡居民达112种;落实6种重性精神病按照床日付费;继续按照“总额预算、整体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原则,完善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头打包付费。三是医保待遇改革稳步提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由6万元调整提升为8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6万元调整提升为20万元(18种重大疾病不设封顶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全面取消封顶线,执行分段报销;调整城乡居民22种重大疾病比例,实行定点定额70%报销。执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新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补缴在职转退休人员欠费,实行“补一退一”,其待遇保障不受在职人员欠费影响;认真落实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费用统筹,执行新生儿90天内进行参保登记免除当年保费。四是药品和耗材集采改革初见成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2021年13家公立医疗机构预计采购105个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采购金额150万元,2家县级公立医院参与了四省市联盟及曲靖市高值耗材带量采购,采购金额120万元,耗材集中采购单品种降幅最高达94.66%,平均降幅为56.39%,节省资金149万元。五是启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个,谈判药品增至221个,调入119个、调出29个。

3.医保待遇持续惠民。一是参保扩面总体稳定。按照“政府组织、部门配合、自愿参与、互助共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强化参保筹资实时到账,2021年参保396327人(其中,职工20599人、居民375728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860元(其中,个人缴费280元,各级财政补助580元)。二是待遇保障持续提升。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报销达87.65%,城乡居民达76.52%,建档立卡人口达90.71%,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门诊、住院均报销达90%,县域内住院分娩和白内障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三是基金高效稳固运行。积极协调财政划拨职工医保费欠费6758. 45万元,企业欠费726.20万元,大病保险欠费128. 21万元。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期末累计滚存结余31776.73万元。2021年清算支付2018年总额预算、超支分摊医保承担费用788万元,2019年医保承担1594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推进打包付费实施,按月预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县域内基金预计16512万元。四是医疗救助正常开展。截至12月,中央、省、市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38万元。全年支付患者待遇及参保待遇2951万元。五是居民大病保险有序开展。2021年按每人70元统筹购买大病保险,全年上解大病保险费用2630万元,报销支付2600万元。

4.筑牢基金监管屏障。一是落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专项治理带动整体推进,以示范创新驱动监管升级,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监管提质增效,加强基金监管。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手段。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推行“医保管家”和“领导包保”网格化管理,强化基金监管责任的落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重点任务清单改革,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方式。通过智能审核、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相结合的稽核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积极推进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加大案件线索移交和公开曝光力度,推动形成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全民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医保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经办岗位风险防控措施。2021年稽核检查360余家次。协议管理机构续约率100%,检查覆盖率100%,智能审核率100%,累计发出处罚决定书61份,约谈协议医药机构45家,暂停医保系统3家,解除医保协议4家,扣回基金522万元,追回3起参保群众重复报销住院报销费用1.28万元,开展行政处罚2件,涉及金额5.4万元,追回12起预先垫付参保群众住院报销13.50万元、未及时注销的死亡人员多计个人账户1.1万元。

5.强化医疗保障扶贫。一是精准标识,应纳尽纳。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664人,经过反复对比核实除1375在县外参保外,已有73289人全部完成标识,标识参保率100%。二是精准施策,应享尽享。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两免三提”,大病保险实现“一降二提一扩大”。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计发生诊疗23万人次,产生医药总费用10135万元,“四重保障”累计支出919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0.71%。三是精准管理,应为尽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省范围内四重保障“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其他救助人群“医疗救助”实现县内“一站式结算”。

6.疫情防控落实责任。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确保患者不因治疗费用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政策影响救治,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90%。二是落实落细“十项”便民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特办医保业务措施,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和“扫码办”等不见面办理。三是落实新冠肺炎相关政策。将出院患者门诊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统一平台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价格由108元下降到60元,降价达44%。四是抓好新冠病毒疫苗保障。对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免费接种,支付全县疫苗接种费396万元。

7.智慧医保加快推进。一是合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314116人,占参保人的79.28%,283家医药机构开展场景应用,应用率达98%,扫码结算17.65万余次,医保支付由“卡时代”迈入“码时代”,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二是强化医保系统信息平台管理。全县率先完成15类编码的标准化工作,维护、赋码、映射等各项指标完成率均达100%。三是异地就医更加高效便捷。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做到“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8月16日起,省内住院免备案即能“一站式”结算。城乡居民县外住院支出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分别达38.75%、40%、41.65%。职工住院支出分别为2316万元、2642万元、1358万元,约占每年住院总支出的5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年末有车辆1辆。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原因是我单位车辆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8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257.29万元,下降97.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未并入结算;二是因财政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政未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8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257.29万元,下降97.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未并入结算;二是因财政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政未划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万元,上升14.5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补助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257.29万元,下降97.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未并入结算;二是因财政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政未划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2.卫生健康(类)支出404.9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5.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财政未划拨;二是履行节约,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3万元,上升11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上升1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接待费用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飞行检查和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万元,上升14.5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补助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师宗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5万元,固定资产27.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师宗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言,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