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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宏观管理全县干部队伍建设;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等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制定实施全县人才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联系专家的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全县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管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抓好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医院等领域党建工作,抓实农村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缩面提标”改革。稳步推进“智慧党建”。二是着力建设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专业干部三大工程,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培训。三是积极推动人才制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急需人才实施个性化引才方案。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立完善招才引智互动机制和人才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四是从严锻造一支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公务员队伍。健全完善公务员工作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公务员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职级职数动态调整机制,平稳有序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五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高质量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引擎作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49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08万元,占总收入的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4万元,占总收入的1.3%。与上年对比减少137.62万元,减幅21.67%,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应缴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部分及机关公务经费未能足额拨付,上一年度因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3万元,占总支出的90.1%;项目支出50.75万元,占总支出的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34万元,减幅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02万元,减幅34.19%,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应缴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部分及机关公务经费未能足额拨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8万元,增幅23.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师财预〔2021〕110号乡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险15.25万元,用于购买全县驻村工作队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30.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人员—县乡人大两委换届工作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7%。与上年对比减少223.32万元,减幅31.26%,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压缩财政拨款支出经费,且应缴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部分及机关公务经费未足额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公务员管理、老干部局工作等相关组织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和其他扶贫支出(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伤害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状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16万元,下降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7万元,下降2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15.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状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占74.39%;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占25.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部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9万元,减幅58.72%,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38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29万元,固定资产200.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6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