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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 师财建(2021)10号
  • 53032312034301000
  • 2021-09-01 10:36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34301000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煤炭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造升级,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或意见。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煤矿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去产能、产能确认、淘汰落后产能核查上报,参与竣工验收核查。

4.贯彻执行煤炭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推进煤炭产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煤炭产业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指导服务煤矿企业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5.组织实施煤炭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煤制燃料促进政策,推进煤炭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6.负责煤炭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煤炭信息,参与研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煤炭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7.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8.负责煤炭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合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煤矿安全目标。2020年我县煤矿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年初的预定目标。

2.煤炭生产指标。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及煤矿整治重组工作影响,全县煤矿长时间停工停产,但截至10月底仍生产原煤61万吨、焦炭134万吨、洗精煤142万吨,实现总产值48.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9亿元。

3.真抓实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1)强化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3)对标对表,切实抓好各时期煤矿复工、复产及复建验收;(4)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煤矿整治重组;(5)招商引资,切实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建设资金紧缺问题;(6)认真开展资源整合技改项目论证报告审查及报送;(7)提升质量,严格按省市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复训;(8)规范管理,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统筹兼顾,其他工作有效开展,主要体现在:(1)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中心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安排部署,有效阻隔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2)认真做好涉煤信访维稳工作。(3)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清源行动。(4)全面推进爱卫“7个专项行动”。以“爱国卫生运动”、“创卫”、“美丽县城”等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7个专项行动”。(5)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7)规范党建管理,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党支部完成换届、委员空缺补选等工作,选优配强支部班子,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关系接转、学习平台、基础档案等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901111514498.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18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61万元,占总收入的87.48%;其他收入273.5万元,占总收入的12.52%。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减少1008.34万元,下降31.58%。本年度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各项保险经费拨款减少,同时由于我单位本年度调出职工7人,工资等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29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41万元,占总支出的88.07%;项目支出27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93%。与上年对比,部门支出减少291.51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职工7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保险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21万元,下降15.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职工7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保险相关费用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7万元,增长36.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拨付煤业公司过磅服务费73.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及2017年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及2017年财政奖补;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补助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补助;过磅服务费专项资金73.7万元,主要用于过磅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8%。与上年对比减少369.99万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职工7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保险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煤业公司过磅服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转独龙煤矿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2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3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3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作公用经费细化,导致公务接待费的年初预算数为零。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3万元,下降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3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7万元,增长11.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未拨付到位,部分车辆运行经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占27.47%;公务接待费支出6.53万元,占72.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检查、煤矿整治重组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能源局及相关单位进行煤矿生产安全督导、督察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县安全交叉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涉及的固定资产调研等相关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41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0.79万元,固定资产106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5.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11.2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44.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和本年度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本年年末。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