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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6)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5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执行。
(8)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跟改革步伐,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改革的要求,持续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成立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86项政务服务事项权力清单核对和录入,清缴私自购买城管标识、标牌20余套200余件。有序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精准理清并核对可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政策规定应退还30%给各单位和个人27615元,截至目前,共退费280户24195.00元。
(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业务教育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充实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水平。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建立健全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二是落实信访稳定和两案办理工作。办理答复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3件、12345政府热线6件、信访4件。摸排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起,核查转办线索案件8起,调查核实纪委反馈事项和函询事宜,向公安机关移送拘留1人。
(3) 主动作为,持续开展创建整治工作
一是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县城建成区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与城区广告公司签订安全承诺书32份,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申请3份、门店广告设置管理申请39份。清理乱张贴类小广告732张。
二是推进市容秩序整治。采取“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全方位监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模式,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管理,全面保障市容秩序。开展综合整治32次、集中整治48次,清理占道经营7251处、流动兜售5874起,简易处罚288件,行政处罚16件。办理城市道路经营占用审批62件,取缔“以路为市”4处。
三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响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硬性要求,推进渣土扬尘整治。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办理渣土准运证24本,规范渣土运输70起,处罚违规运输、乱倒渣土14起,查处沿街抛洒20起,警告教育110起,规范建筑垃圾堆放点30次、取缔不规范堆放点4个,建立临时渣土堆放点2个,清理建筑垃圾20余吨。
(4)强化力度,持续推进城区环卫精细管理
一是大力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推进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现垃圾100%清扫、100%清运、100%处理。科学制定作业标准,全面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相结合,实现清扫保洁覆盖58条主街、主干道和50余条背街小巷、次干道,城区清扫保洁252.34万平方米、大同清扫保洁15.8万平方米,统一管理公厕15座。
二是助力师宗县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县城省级技术评估。投资45万元更换果皮箱400只、垃圾桶300只、泔水桶150只,维修拖挂箱280只;投资36万元提升改造公厕6座,完善公厕防蚊蝇设施14座;投资8万余元安装大型创卫公益广告6块、爱卫提示语138块、张贴环卫作业车宣传贴28条,喷塑果皮箱卫生宣传贴、垃圾桶卫生宣传贴、拖挂箱卫生宣传贴980条,发放宣传画册、传单等各类宣传资料26000余份。
(5)措施有力,严守控违高压红线
一是有效破解治违瓶颈。坚持按照“零违建、零容忍”的工作目标,开展不间断、全方位、高频度的巡查,严防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对新增违建做到 “第一时间发现、 第一时间查处、 第一时间拆除”。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700余份、制作展板和拆违现场图幅50条次,张贴治违宣传条幅52条(块);对县城规划区的5个在建项目和私人建设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对大型在建项目“荣海一号”和“荣海滨河艺墅”从“一图七牌”至施工围挡等15个方面督促整改。查处违建101起38970.57平方米,拆除45起6564.84平方米;清理占道施工628起13100平方米。
二是有序推进“三违”综合整治。完成《师宗县城规划区“三违”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的起草,并对3个街道14个社区(村委会)和151个居民住宅小区44个摸底调查小组开展业务培训45场次,现场指导20余次,受训180余人次,拆除违建39起15200余平方米。
(6)加强精神引领,聚力党风政风建设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工作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推行“721”工作法,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提升队伍形象,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开展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议 3 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议 2 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解决,并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党风廉政建设效果最优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2人,主要是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协管员121人和单位职工遗属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前,我单位就一直在用着2013年与县住建局划分时所用的巡逻、执勤用车,到2019年3月机构改革时,县委县政府也未给我单位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01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3.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3.71万元,增长2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加行政人员1名,专项经费清扫保洁费较2018年也有所增加。
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80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5万元,占总支出的48.51%;项目支出929.53万元,占总支出的5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0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的增加和项目支出中的清扫保洁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7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人均支出5.80万元(含121名协管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9.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14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城管工作经费的减少以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费用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管执法经费77.5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及执勤车油料费等支出,保证市民出行和生活环境和谐有序;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费用851.99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支出,保持城市公共场所及市内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0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的缴纳。
2.卫生健康(类)支出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3.城乡社区(类)支出1,75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6%。主要用于: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用于职工及协管员的工资支出;⑵城管执法用于城管工作中和各项费用支出;⑶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支出费用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4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40.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近年来公务接待次数逐年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5万元,增长25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万元,增长256.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未将各项工作经费拨付到我单位,导致上年度一部分支出在本年度内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及控制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街道社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万元,增长51.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的公用经费有一部分财政未拨,而本年度的公用经费财政按时拨款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45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8.54万元,固定资产47.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7.8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4.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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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55.84 | 408.54 | 47.3 | 0 | 8.42 | 0 | 38.88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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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支出85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