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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2020-09-22 17:05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综治维稳组织开展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精神,重点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依托“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以案定补”机制,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工作“退三”目标,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力度,大力推进积案和“四大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司法救助工作。二是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三是抓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以规范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层级管理为出发点,探索推行村级治保调解工作“过程化”管理、乡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实体化”运行、县级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指导,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县解决。着眼全县稳定大局,积极协调组织政法各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了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开展了命案“退七”攻坚战等,加大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抓好依法治县工作。结合实际,以法治师宗建设为抓手,紧紧抓住依法办事这一关键,落实公正司法这一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一举措,夯实全民守法这一基础,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政法辅助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50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42万元,占总收入的9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2万元,占总收入的4.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2.36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上机关增加了相关经费补助,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39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1万元,占总支出的88.58%;项目支出45.23万元,占总支出的11.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7.49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82万元,下降1.64%主要是2019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3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1.67万元,下降47.9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司法救助项目经费45.23万元,经县级政法单位审查审批,并报县委政法委备案,对26件26人进行了救助,其中公安1件1人,法院25件25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减少48.54万元,下降10.95%,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政法综治维稳业务开支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4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救助,2019年对26件26人进行了救助,其中公安1件1人,法院25件25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为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的3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3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1万元,下降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万元,下降2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45.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二是2019年县扫黑办公务接待费及相关经费由县委政法委统一核算,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占73.51%;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2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乡镇街道)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4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县扫黑办相关经费县委政法委统一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24.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99万元,固定资产33.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0.5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4.38

289.99

33.76

 

25.6

 

8.16

 

 

0.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财政要求对以前年度固定资产补计提折旧,因此2019年度固定资产减少金额较大。

2、由于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大,因此2019年流动资产增幅较大。

3、县委政法委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属上级专项拨款,不属于县本级预算项目资金,按要求未填报项目绩效公开相关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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