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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彩云镇决算
  • 2020-09-22 16:49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5701000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szxzf20201105101950409.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彩云镇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67户8191人,已全部脱贫退出。其中,2019年脱贫75户199人,经省级第三方评估组实地检查评估,错退率、漏评率均为0,群众认可度达98%。

1)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发展产业,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2019年1366户贫困户种植了烤烟,户均实现收入2.61万元。成立足法辣椒专业合作社,发展足法辣椒1500亩,600余户贫困户户均实现增收4000元。种植有机蔬菜1600余亩,石洞村委会180余户群众可从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产业盈利中直接受益。蓝莓基地流转土地1100亩,红土村委会82户贫困户实现土地流转、就近务工双收益。引进温氏集团发展生猪养殖,流转土地582亩,槟榔社区部分贫困户可从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中增加收入。引导全镇820户深度贫困户加入黑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黑桃2088亩,每户可从土地流转、劳务补贴每亩1900元收益。大力发展务工经济,2019年转移输出贫困人口2241人,比去年增加403人。增设保洁员、护林员公益性岗位,聘用170名贫困户为保洁员,每户每年增收6000元;聘用37名贫困户为护林员,每户每年增收8000元。紧盯住房保障,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采取维修加固、新建住房等危房改造措施,确保全镇19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紧盯医疗养老保障,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两险”参保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全部享受30条健康扶贫政策。紧盯教育保障,实现教育全覆盖。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行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的费用减免和补助。2019年,109名中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32.7万元;366名在校建档立卡初中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45.75万元,享受营养餐补助29.28万元;964名贫困在校小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77.12万元,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86.9万元。中小学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和教科书费政策。326名贫困在校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补助9.78万元。通过减、免、扶、补,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紧盯饮水保障,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400余万元,实施安装自来水管网、建水窖、打水井等农村人饮工程27件,有效解决全镇各村安全饮水问题。

(2)聚焦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围绕“四个不摘”,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监督检查不放松。深化联村领导包村制度,进一步压实挂包帮工作责任,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建立监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按照“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要求,全面抓实动态管理,做到脱贫真实、准确。2019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0户0人,脱贫返贫0户0人,脱贫75户199人,自然增加17人,自然减少16人。同时开展“两摸底”工作,确定边缘户174户753人,脱贫监测户203户864人。

3)聚焦作风建设,保驾护航脱贫攻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制定考勤、财务管理、作风建设、三务公开等制度,用抓典型、治反面的办法,加强脱贫队伍管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筑牢资金管理使用防线。2019年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5件,涉及镇村干部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村党总支委员职务2人,提醒谈话24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发文通报6人次。转发典型案例通报9起,利用职工例会、微信、综合服务平台通报典型案例78起,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2、发展高效农业,推动经济增长。2019年,我们紧紧围绕“稳粮调结构”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一村一品”、“合同农业”、“订单农业”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和高原特色农业。2019年,全镇种植烤烟3.623万亩,实现产值1.52亿元。种植粮食6.64万亩,种植辣椒1万亩,种植中药材、花卉等特色经济作物4.8万亩。大牲畜出栏0.98万头(匹),生猪出栏14.8万头,羊出栏4万只,家禽出栏32.3万羽。举办粮食、蔬菜、果树、养殖等技能培训会20余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88.07万元。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种植业保险收缴及灾后保险理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农作物化肥用量明显降低,农药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面积达10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6%以上。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把建房申请及种、养殖农用地手续办理关口,严格控制土地流转规模。依法拆除“大棚房”2处500平方米,复垦耕地49.2亩。重点打造高端蓝莓、有机蔬菜、美国黑桃、足法辣椒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以基地带动更多农户参与种植,不断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方式转移到提质增效和促农增收的轨道上来,努力推动我镇农业高效发展。

3、强抓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既注重项目的实施,更注重项目谋划争取。2019年,投资97万元实施集镇亮化工程,安装路灯220盏。计划投资800余万元的集镇农贸市场和计划投资500余万元的集镇畜牧交易市场建设启动。完成紫微新区道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网建设,自来水厂投入使用,保障性住房、集镇中心幼儿园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实施自来水管网升级及智能水表安装,安装智能水表1370只,完成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和沟渠河流清淤岁修工作。投资18万元,完成全镇87公里公路养护、水毁抢修抢养和应急处理任务。完成曲砚高速公路彩云段9.7公里主线征地拆迁任务,兑付征地、地上附着物及房屋震损补偿款1838余万元。

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全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等行动,建立健全垃圾清运收费、监督检查、评价激励和包村制度。开展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活动,并高质量通过验收。建立三级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乱搭乱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户外广告、乱倒垃圾、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三清一改”行动,聘请保洁员180人,定期开展保洁清扫,实现环境保洁常态化。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进“五净一规范”,逐步改变群众生活陋习,改善群众居家环境。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栽植柳杉15万株400余亩,处理违法图斑5起。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拆除旧房14所。严格落实河长制“五项制度”,巩固水资源环境保护成果,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新环境。

5、增进民生福祉,增强群众幸福感。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积极推进文教卫事业发展。优先发展教育,尊师重教,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及控辍保学等工作,实现幼儿园、小学、初中100%入学(园)。

2)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19年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9716人477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4547人656.2万元,发放丧葬补助金及退还个人账户27.58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672本,办理生育证206份。及时规范足额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耕地力保护、草原生态等惠农补贴合计637.91万元,发放优抚金224人125.3万元,发放低保金897户1873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3人19.8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6人55.86万元,发放残疾人补贴529人36.1万元,发放残疾人创业小额贷款滚动资金24万元。

3)加强改革创新,实现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彩云高质量跨越发展总体目标,紧盯阻碍全镇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大胆“破、改、立”。依据“三定”方案,实施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细化分工,提高政府效率。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8976户16.6万亩,颁发经营权证书8086本,奠定了农业农村改革的坚实基础。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有序推进镇、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全域火葬做足准备。

6、狠抓安全维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我们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筑牢维稳防线,维护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12次,签订各类责任书78份,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和日常检查,共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59处,并已督促全部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辖区内驾驶员办理安全管理卡1000余张,检审摩托车600余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抽调30人组建应急分队,在机关、学校、社区、厂矿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20余次,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专项对21所学校、食堂检查2次,开展5次117个批次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查处违禁兽药、饲料,积极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认真做好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宣传资料 8000余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接到上级转办、群众举报、镇级自排线索36条,现办结30条,破获刑事案件40件,查处治安案件147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调处矛盾纠纷136起,成功率达98%。

7、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施政服务水平。2019年,我们按照“高效、规范、务实、清廉”的要求,持续发力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便民利民举措更加务实具体,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1567件,群众办事时间大幅缩减。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信息137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彩云镇党委、彩云镇人大、彩云镇人民政府、彩云镇财政所、彩云镇文化中心、彩云镇社保中心、彩云镇村建中心、彩云镇农业中心、彩云镇农机办彩云镇畜牧办、彩云镇林业办、彩云镇水务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彩云镇财政所其他人员两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4,41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5.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76.17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我单位本年度多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未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3,9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84万元,占总支出的44.81%;项目支出2,205.43万元,占总支出的55.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9.67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决胜资金拨付增加,本年度人员经费正常晋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5.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13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为了衔接下一步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开展,今年乡村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增支。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师财建〔2019〕1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出资金89.85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石洞村河道基础设施建设;

2、曲财建〔2018〕132号彩云财政所经济建设业务费,支出资金2.8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业务开展公务接待;

3、师财农〔2019〕3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资金88.07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个人农业补贴发;师财整合〔2019〕10号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340万元;师财整合〔2019〕13号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89.89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危房改造补助;

4、曲财农〔2019〕147号路撒田间道路建设资金,支出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路撒田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5、曲财整合〔2018〕2号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各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

6、师财整合〔2019〕1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211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7、师财农〔2019〕22号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8、师财整合〔2019〕13号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10.11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9、师财农〔2019〕24号两个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资金160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10、师财整合〔2019〕1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32.7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贫困户生活补助;

11、师财农〔2019〕22号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资金70.8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劳务费支出;

12、师财整合〔2019〕1号外出务工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资金58.88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外出务工人员生活补助;

13、师财整合〔2019〕2号扶贫道路建设,支出资金13万元;师财整合〔2019〕9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资金10万元,两个项目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14、师财整合〔2019〕21号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资金818.1万元,主要用于彩云镇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增加208.3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2.公共安全(类)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2040220  执法办案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生活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使用,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类)支出3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6.节能环保(类)支出8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主要用于各社区、村委会生活垃圾清理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8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8.农林水(类)支出1,90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5%。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使用,惠农资金,农机购置等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发放;

9.交通运输(类)支出9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10.住房保障(类)支出93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5%。其中: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818.1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4.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其中: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0.54万元主要用于群策群防人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无法保证单位公用经费的正常拨付,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12万元,增长2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3万元,增长188.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脱贫考核检查、创建卫生乡镇、文明乡镇等检查增多,故公务接待费用超上年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6万元,占80.28%;公务接待费支出4.34万元,占19.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镇上4张公务用车执行公务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上级脱贫考核检查、创建卫生乡镇、文明乡镇等检查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8万元,增长47.53%,主要原因本年度政府人大党委财政迎接上级各项脱贫考核、资金审计等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资产总额25705.51元,其中,流动资产2164.12元,固定资产101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59元,其他资产22509.2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7.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56.45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64.7项,账面原值6.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32.54平方米,账面原值42.5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7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705.51

2164.12

1018.58

938.27

44.24

 

36.07

 

 

13.59

22509.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点击下载)

szxzf20201105102050128.xls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