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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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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3、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市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师单位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5、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6、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10、完成市扶贫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扶贫办职能目标任务是:完成大同街道色从村、龙庆乡束米甸村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减贫1148人(减贫人数以动态管理最终确定的为准)。今年以来,师宗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脱贫退出标准,全方位促进贫困户向稳定脱贫标准迈进,年末预计可完成2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减贫预脱贫对象957户3191人。
(1)全力服务扶贫大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力服务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县扶贫办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精准顺畅的脱贫攻坚机制,累计召开指挥部例会16次,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县扶贫办组织召开办党组会、办务会、职工例会30余次,研究行业部门工作具体开展、落实情况,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完成2019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到村检查指导30次,每名班子成员到乡镇开展指导10余次。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制定下发项目资金、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200余个文件。牵头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培训1000余人次。
(2)全力完成目标任务
圆满完成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通过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扎实做好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各项迎检工作。2019年2月17日—2月23日,西南大学省级第三方评估组对师宗县贫困县退出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各项指标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2019年4月30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师宗退出贫困县序列。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减贫对象数据信息的收集工作。根据《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贫困退出计划的通知》(曲扶组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我县2019年计划脱贫出列2个贫困村、减贫1148人。截至2019年11月3日国办系统数据提取,全县预脱贫957户3191人,剩余贫困人口112户322人。二是扎实开展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扶贫办牵头制定了《师宗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程序步骤、时间及相关的表格要求等。截至10月底,村(组)民会评议、村“两委”商议、村民民主评议等阶段工作已完成,贫情分析会、预脱贫人员数据比对、实地调查暨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正在进行乡镇审定公示阶段工作,县级确定公告工作正在有序筹备中,通过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19年预脱贫对象957户3191人。
(3)切实做好脱贫成效巩固。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对已脱贫16642户71515人进行两轮“回头看”,核实核准16572户71226人,确保能稳定脱贫。已脱贫中自然减少694人,自然增加632人,人口清退93人,户清退262人。二是为提高脱贫质量,扎实开展2019年度动态管理工作,通过进村入户核实,多轮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筛查,敲定今年预脱贫957户3191人可实现脱贫,超额完成减贫任务。目前,我县还有112户322人不能脱贫,计划2020年实现“清零”目标。下步主要措施是找准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一户一个工作组,明确时间表,压实责任攻坚克难,实现“清零”目标。三是提升扶贫对象信息数据质量。对市级反馈的57期8.1万余条问题数据、县扶贫办自行查询的12期6万余条问题数据及时修改完善,保障了扶贫信息系统内扶贫对象相关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持续开展跨部门的数据比对清洗工作,与县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组织部、教育局、公安局等20余家部门比对16期修订疑似问题数据5万余条,基本实现了全县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
(4)专项扶贫项目完成情况。一是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019年,我县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99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98万元(第一批3301万元、第二批2497万元),省级3118万元(918万元、第二批1600万元,第三批省级资金600万元),市级1000万元。并按照《师宗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和乡镇对接,从县级项目库中挑选出符合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的项目,及时要求乡镇主动与县直行业部门对接,做好项目的批复工作,已经完成中央5798万元、省级3118万元和市级资金1000万元的项目遴选和批复工作。二是县级项目库修改完善工作。《师宗县脱贫攻坚规划(2018—2020年)》已通过评审并完成编制。截至2019年2月底,先后经过四次全面修改县人民政府三次批复。修改后,全乡10个乡(镇、街道)三年规划投资13.69亿元,其中:产业扶贫规划投资20920.66万元、危房改造规划投资18671.05亿元、通路规划投资43756.79亿元,网络规划投资1384.11亿元、通电404.32万元、通水8174.296万元,卫生室建设规划投资550.34万元、活动场所建设规划投资4659.744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18093.22万元、集体经济建设规划投资558.51万元,2016年至2017年底住房保障工程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欠款19767.73万元。三是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系统录入工作。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后,项目科及时配合乡镇从项目库挑选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要求各乡镇及时把项目报各行业部门批复,批复完成后及时把项目信息录入国办系统。已经完成了9316万元项目信息录入工作,还有600万元整准备录入。四是配合做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配合县财政局做好2019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2019年涉农整合实施方案总投资41161.48万元,具体整合资金情况:中央确定统筹整合资金2804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63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08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2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39.95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72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00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06万元;农村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3万元;旅游发展资金3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入“三农”建设部分3640万元。省级确定统筹整合资金5401.53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1.53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2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3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50万元。市级确定统筹整合资金2000万元。县级确定统筹整合年初预算安排资金5710万元。并积极参加省扶贫办组织的涉农整合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全力配合涉农整合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工作。10月份再次对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由于此次资金重点安排在危房改造项目上,导致涉农整合方案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以前没有纳入整合范围的危房改造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范围,导致县级项目库危房改造项目出入较大。调整后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为40005.06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428.9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3251.5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324.6万元。五是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工作。2018年市级下达我县扶贫小额贷款目标任务150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989.8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266%。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928户。六是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018年度三批共计2374万援滇项目资金覆盖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13个项目,资金划拨到位率100%,所有项目已于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完工,并于9月完成县级验收;2019年度3004万元沪滇扶贫协作资金(含宝山区自选项目180万元),安排的10个建设项目已启动实施9个,1个变更项目待省级下达变更批复实施。2020年省级下达沪滇扶贫协作资金3500万元,规划主要用于热区水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的规划、申报等准备工作。七是雨露计划项目。2019年“雨露计划”申报审核1084人,需兑付补助资金325.2万元。八是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工作。涉及小额扶贫信贷和雨露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信息录入1950余条,累计审核7800余条。
(5)“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县共有134个挂包帮扶单位(省级4个、市级18个、县级112个)及10个乡(镇、街道),共6302名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177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展走访帮扶的干部职工达36828人次,其中:厅级领导赴帮扶村走访调研达52人次,处级领导赴帮扶村走访调研达717人次,部门(单位)领导赴帮扶村走访考察累计达4878人次;累计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25627户,其中:已脱贫户23661户,未脱贫户1966户。一是全面优化调整驻村扶贫工作。整合县级单位干部职工及大学生村干部等力量,从县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中精心挑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参与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2019年,全县省、市、县共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68名(含总队长、副总队长),组建11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进驻全县110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扶贫工作,其中:省级选派22名、市级选派56名、县级选派255名大学生村干部35名。继续任职的有287名,下派补充的有81名。2019年8月组织全县360余名工作队员参加培训,重点讲解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让新队员尽快熟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动态管理、后续巩固提升等相关工作。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各挂包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及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优势,主动加强与省、市、县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积极为贫困村、贫困户出谋划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帮扶单位直接投入资金累计1315.35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505.93万元,产业发展228.86万元,文化教育77.15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投入61.75万元,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324人次),医疗卫生1.4万元,人力资源培训8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109.6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165.58万元,其他投向218.83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1441.9万元,帮助引进项目17个,举办各类培训班104期培训各类人员6275人次(培训各级干部1870人次,驻村扶贫队员462人次,技术人员144人次,农村劳动力5226人次,致富带头人127人次),累计组织劳务输出8214人次,为贫困户、贫困村脱贫奠定了基础。三是严肃走访帮扶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了走访帮扶工作纪律,要求所有走访帮扶人员务必亲自实地到户走访帮扶,做到真访、真帮,真正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不实地走访、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的帮扶责任人,发现后一律严肃问责处理,保证全县走访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7人,主要是长期聘用的劳务派遣工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单位人员构成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总人数 | 20 |
公务员人数 | 6 |
事业人员 | 14 |
退休人员人数 | 2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76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经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减少35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拨付不到位,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7.89万元。与2018年对比减少了62.51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未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35%。
2019年基本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表
单位: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 支出数 |
一、基本支出 | 507.89 |
人员经费 | 216.60 |
日常公用经费 | 291.2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01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335.4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压减了收支。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19年项目管理费14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各类脱贫攻坚材料印制、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等支出;
2.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支出56.01万元,部门整合资金支出农业科代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56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扶贫办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
4.交通运输(类)支出10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农业科要求代列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的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3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完成预算的3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超出预算,接待曲靖市贫困县退出核查级人员57人8天的食宿,11月15日至21日,接待云南师范大学扶贫专项调研组人员104人7天食宿,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增加19.89万元,增长21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5万元,下降6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64万元,增长127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支出决算增加原因为2018年12月2日至9日,接待曲靖市贫困县退出核查级人员57人8天的食宿,11月15日至21日,接待云南师范大学扶贫专项调研组人员104人7天食宿,该两笔接待费用在本年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占8.85%;公务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占9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有项目验收、培省市县领导检查及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曲靖市贫困县退出核查的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扶贫专项调研组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48.63万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拨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5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41万元,固定资产4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3.8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1.9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调拨),账面原值32.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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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9.24 | 115.41 | 43.83 | 2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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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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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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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