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政府办
  • 2019-08-26 16:51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3401000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件在全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3、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4、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9、负责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等各种公文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工作。

10、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1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2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13、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事、党务、工青妇、老干部管理、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工作。

14、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县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

15、负责全县依法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工作、法制研究工作及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16、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务服务,履职尽责有深度;2、注重干部管理,正风肃纪有力度;3、规范权力运行,办事公开有温度;4、增强服务能力,工作效率有速度;5、狠抓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有强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度总收入为1,389.13元,减少了77.72主要因人员经费未执行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43万元,占总支出的98.59%;项目支出17.46万元,占总支出的1.41%2017年度支出为1,333.93元,减少95.04元,主要因人员经费未执行,其中:基本支出1,162.41元,占总支出的87.14%;项目支出171.52元,占总支出的12.8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65%。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2.41万元减少59.02元,主要因人员经费未执行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6万元。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预算,因扶贫下村较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53万元,增长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07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9万元,增长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因扶贫下村较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7万元,占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1万元,占71.78%;公务接待费支出40.25万元,占24.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到哈萨克、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招商招展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8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主要用于全县扶贫下村及政府办日常工作等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2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接待人次2683人。主要用于下及政府部门、其他相关的接待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25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79万元,增加了49.46万元,主要原因全县因扶贫工作下村较多车辆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42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38万元,固定资产1,219.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6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5.9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1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政府办工作经费(含对外联络)支出17.4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政府督察部门的监督作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使资金发挥有效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府工作意见,完善政府经费保障机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