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 2019-08-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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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侨务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侨务法规政策文件草案,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及侨胞的合法权益。

)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侨务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的侨务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侨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负责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侨务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侨务基本知识;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县民族中学、民族完小;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指导和帮助民间社会团体开展工作。

)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华侨、华人参观考察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华侨、华人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四)依法履行侨务事务职责,掌握全县及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拟订全县侨务工作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并参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促进民族团结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师发[2013]23号文件、《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主要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办通[2013]52号文件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精准扶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16]42号文件,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征订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报刊、杂志进行宣传。投资2万余元,征订《今日民族》150份、《今日民族中学生书刊》30份书刊,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46民族村委会、60所民族中小学学校、20个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学习,共同宣传。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宣传。组织人员利用壮族“三月三”、彝族“火把节”、苗族的“花山节”、回族的“开斋节”、瑶族的“盘王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先后在白兆清真寺、大新村清真寺、山外清真寺、西华寺、飞来寺等地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今年5月,组织单位职工、民族宗教助理员、寺管小组领导、住寺人员50余人为期1天学习培训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3月组织民族乡及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镇民族宗教侨务助理员7人参加曲靖市民宗委进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3月、8月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领导、股室干部5人到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业务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培训班。

(二)争取项目 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督查工作

积极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到全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师宗县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调研报告

》《师宗县关于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调研报告》《师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师宗县宗教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契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等6个调研报告上报省市民宗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大、政协,让各级领导更加了解掌握我县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加了解师宗的实际情况,为我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争取项目 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督查工作

针对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生产生活条件差,居住分散,科技意识淡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极向省、市争取项目,以点带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科技、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一是向省市民宗委争取项目。向省市民宗委争取项目3个,争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经费380万元。其中:五龙南岩纳吉100万元;大同牛宿上宜卡100万元;竹基本寨石宜坎老寨100万元;竹基牛古80万元。二是切实做好对项目的实施及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总投资986.8万元五龙曲祖上以且民族团结示范村、龙庆黑耳飞塘民族文化特色村建设。完成验收雄壁大堵杂和漾月新河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四)切实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为确保全县社会的稳定,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单位各股室、各乡(镇)民族宗教助理员与单位签订了责任书20余份。各民族村委会都设有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县、乡、村管理网络。成立督察组到基层检查督促,认真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从而使民族和宗教工作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严格执法  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考试、就业考试以及少数民族成份更改及变更,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为全县审核办理高中少数民族考生237人民族成份证明手续,审核办理就业考生132人民族成份证明手续;审核办理民族成份1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作,召开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联席会,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督察清真饮食服务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行业,新办理清真食品加工标志牌5家,年检清真食品加工标志牌91家。

(六)切实加强民族文化事业

为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积极组织各少数民族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先后在高良、五龙、龙庆等地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力度,完成了《彝族历史与文化》书籍出版。组织《苗族历史与文化》《回族历史与文化》搜集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力度。全县60所中小学开办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教育课。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两免一补”等各种惠及中小学生的优惠政策。组织少数民族六年级60人参加曲靖市民族班招生考试,录取9人。

(七)强化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利用宗教大型活动和宗教宣传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县、镇(乡、街道)、村、三级管理网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鼓励宗教场所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并由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主要领导与各寺管小组组长签订了宗教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9人,低保7人。与统战、公安等部门协调,经常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较重的地区调查研究,了解宗教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排查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宗教活动动态,及时处置不稳定因素,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完成宗教场所网格化管理和“一网两单”交办任务。

(八)切实加强侨务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侨务方面政策。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归侨侨眷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交心谈心,掌握了全县归侨侨眷基本情况,组织协调解决2人低保,协调落实1套廉租房。做好春节期间慰问并了解归侨侨眷人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对全县10户归侨侨眷进行了走访慰问。

(九)加强民族地区及宗教场所进行春节慰问

为加强与各民族、各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了解情况、沟通情感。春节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安排,共投入慰问经费6.36万余元和棉被、大米、食用油等慰问物资,慰问3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委会,10个宗教活动场所,62户贫困民族群众干部。

(十)为民办实事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挂包班、转走访”活动,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按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实施方案》,下派驻村工作队员,按照时间节点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组织干部职工不断深入到五龙乡南岩村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到户走访,在调研中走访调查了53户联系户和9个村小组,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贫困原因。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对症开方下药,对标对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解决群众最实际的问题。解决村委会工作经费9万元和投资1.3万元购置复印件1台,保洁车11辆。解决5户新建房,危房加固 4户,热带水果产业22 亩,补助小当村2万元,解决村吊桥修建问题,补助1万元解决村内饮水取道维修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99,35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9,353.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收入2540687.09元对比减少41333.73元,下降1.63%。

2018年比2017年下降1.63%,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由于工作任务相较于2017年有所减轻,在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领域县级年初预算都有所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03,631.46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631.46元,占总支出的92.19%;项目支出180,000元,占总支出的7.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合计比2017年支出合计少85388.63元,原因是2018年各项工作项目和人员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3,631.46元。与上年2159020.09元对比减少了35388.63元,下降了1.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较2018年相比2017年有差距的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调整绩效奖、改革性补贴(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原因:本年度没有发放全年公务交通补贴。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应该发放的奖励金,实际是在2010年发放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00元。与上年230000.00对比减少了,下降了21.74%。项目支出产生差异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宗教事务,对各大合法宗教场所修缮补助,整体资金相较2017年都有减少。2017年还有用于统战事务的资金,2018年此项资金支出为零,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63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389020.09减少了85388.63元,下降了3.57%下降的原因是项目调整和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8%。主要用于民族事务182.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8.78万元,民族工作专项5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9万元)宗教事务4万元(其中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78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主要用于退休费、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0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6,98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0,814.68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14.68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在年初预算时没有具体的做此项经费的预算,但实际发生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68元,下降0.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68元,下降0.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际费用发生过程中发生的误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00.00元,占4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0元,占51.9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4.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14.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各项工作如:下乡扶贫工作,民族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宗教场所及活动监管,民族文化活动指导与监督管理,侨务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调研,本单位下乡开展各项工作伙食费用,民族助理员来开会培训宗教及民族政策伙食费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769.7元,与上年211901.00元对比,减少了39131.3元,下降18.47%,主要原因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503,636.39元,其中,流动资产1,523,389.57元,固定资产627,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49.82元,其他资产349,52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376.9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627.11元,固定资产减少354,5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2,749.82元,其他资产增加349,52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无。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9819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0801111

附件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