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
  • 2019-08-22 10:59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5801000

 

师宗县竹基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竹基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现镇内生产总值11.63亿元,同比增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02亿元,占全年任务4.0亿元的39.3%;完成招商引资7100万,完成率10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8.46万元,支出2306.55万元,结余51.91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97亿元;计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061元,同比增8%;实现农业产值6.76亿元,同比增6%,农业增加值达4.87亿元,同比增6%。              

2.农业经济稳步增长。全镇粮食总播种面积83400亩,总产量3306.9万公斤,比计划总产3187万公斤增产119.9万公斤。全镇人均有粮645.8公斤。完成小春粮食播种30500亩,产量622万公斤,产值2173万元,增产6.5%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45900亩,产量2561.9万公斤,产值5967万元,增产5.9%。完成油菜播种49000亩,产量864万公斤,产值4320万元,增产27.8%。完成晚秋粮食总播种面积7000亩,总产量123万公斤,比计划137万公斤减产14万公斤,减10.2%。种植烤烟16620亩,签订烤烟合同种植户2920户,收购烟叶46030担,均价30.35元,烤烟收购总金额6984.75万元,其中收购上等烟比例74.35%。种植中药材2000余亩,万寿菊5500亩,经济效益较好。

3.畜牧经济不断壮大。全镇存栏大牲畜17453头/匹(其中牛12391头,马骡5062匹)、生猪76895头(其中:能繁母猪7889头)、羊22861只、家禽104530羽;出栏肉猪122584头、肉牛5097头、肉羊21486只、肉禽219650羽只,肉类总产14259.72吨,蛋产量348吨。严格开展畜禽检疫工作,确保肉食品安全和畜禽市场交易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 

(二)决战决胜掷地有声

竹基镇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深入推进精准产业扶持、危房改造工程、爱心超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并在十月补齐五有五净一规范、控辍保学、新房入住、老人户并户、并吃、并住等短板工作。目前,在国办系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64户6282人,已脱贫1478户6002人,其中2018年脱贫796户2997人,未脱贫86户280人,全镇贫困发生率降低到0.59%。脱贫成效显著。

1.精准产业扶持

一是扶持404户深度贫困户栽植中华冬桃、中秋寿桃、红肉苹果、核桃、当归等1279亩,全年发放补助资金213万余元,因户施策成效凸显。二是采取龙头企业+扶贫公司+党总支+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成竹基镇扶贫产业园。产业园占地面积213亩,包括带有自动灌溉系统的299个草莓和香菇种植标准化大棚。产业园突出龙头企业、扶贫公司、合作社三个主体,为173户贫困户创造租金、薪金、股金三项收入,预计户年均增收5000元,收入风险户实现稳增收。截至目前,173户贫困户已分红73.8万元。三是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劳务技能培训,并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4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9.14万元,其中县内569人(每人补助200元),省内县外364人(每人补助300元),省外421人(每人补助400元),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2.危房改造工程

政府补贴3009万元,对625户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对615户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有保障。

3.爱心超市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首先启动坞白、本寨、永安三个爱心超市试点建设,并于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并在十一月采取定点、流动两种方式普及爱心超市建设,通过爱心超市运行,群众积极性从思想到行动都有较大提高,脱贫致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五净一规范得到极大改善,老人户并户、并吃、并住,新建房实质性入住,控辍保学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爱心超市成效凸显,对决战决胜脱贫摘帽意义重大。

4.行业扶贫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医疗帮扶政策,为6285人应参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医疗保险共138.27万元,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总额146.8万元,医疗报销达22069人次共计127.4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学校、村(社)具体负责,对适龄辍学儿童进行劝返,在10月底,除因疾病无法入学外,其余适龄儿童全部就读。

(三)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狠抓乡村清洁工程,以垃圾中转站为中心,将全镇12个村(居)委会91个村小组划分为8个片区,配备8辆勾背车、169辆手推车,350个垃圾箱,每月投入20余万元聘用8名勾背车司机、270名保洁员、91名卫生监督员,每名司机人均负责40余个垃圾箱的转运工作。采取户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全镇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按照群众筹集多少,政府补贴多少的原则,全镇干部职工自发带头捐助保洁费2万余元,各村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及群众代表会议,按人均每年20元收取保洁清运费87万元,统一制作收费凭证,规范村规民约,定期公开公示收支情况,为各村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全镇11条河流、11座水库纳入镇级河长制管理,共设置镇级河长11名,村级河长12名,村小组巡查员32名,辖区河流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大力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整治禁养区内养鸭场5家,养猪场1家。投入8万余元及时组织90余人次,出动车辆14辆,挖机、装载机7台对垃圾进行为期一周的清理,为保持东风水库的水质,现聘用专职保洁员8人,对周边进行经常性清理,形成对生活垃圾长效控制机制,确实保护水源水质安全。

(四)民生事业蓬勃发展

1.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2428.4万元,全面完成91个自然村进村、村内主干道70余公里硬化工程,打通致富道路。

2.饮水工程建设

竹基水厂工程正式启动,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558.96万元,临时占地784.68亩,永久占地5.26亩,供水范围涉及全镇12个村(居)委会,75个村民小组,11165户49141人,工程新建2条输水线路、新建1个水厂、改扩建3条主配水线路、新建部分支路管网和村内管网及入户管网。工程目前已基本完工,并计划在近期进行试通水。

3.殡葬改革进程

目前,竹基镇建成镇级公益性公墓一个,墓穴486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两个,其中竹基社区公益性公墓有墓穴460个,界桥社区公益性公墓有墓穴350个,都已投入使用。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机关党总支全体党员干部到火葬区群众家里,通过发放宣传单、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新风尚。成立殡葬改革执法队,加大火化区巡逻力度,严格督促群众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坚决杜绝干扰殡葬管理、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截至目前,火葬区人员死亡39例,成功火化并进入公墓下葬39例,火葬区无违反殡葬改革政策行为发生。

(五)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1.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精准核定农村低保对象1832户3128人,发放低保金757.5万元。争取县局审批特困供养对象14人,清退不符合条件8人,精准核定特困供养对象163户,发放供养金991.7万元。

2.建成竹基镇幸福大院

为解决独居、无人供养等老人养老问题,在原有的竹基镇养老院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竹基镇幸福大院,健全规章制度,配齐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共接纳符合条件人员14名。

3.全面开展社会救助

一是民政救助。全年共计救助1106户1479人,发放救助金9万余元,救济粮2.23万公斤,帮助灾民修复损毁民房12间。

二是医疗养老救助。发放养老保险金7109人920.95万元。累计办理医疗报销142902人次,减免金额3563.13万元。向摸排出的60余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户发放大病救助资金35万元。

三是学业救助。镇党委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20余万元,帮扶就学困难64人,排除因学致贫风险,增强就学困难户内生动力。

(六)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形成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民警连片进行无死角线索摸排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张贴宣传标语17条,张贴公告150余张,重点领域线索排查120余次,协助县局扫黑办核查举报涉黑案件1起。二是开展黄标车淘汰政策现场宣讲15场次,受教育群众、学生达10000余人次。辖区共排查出黄标车146辆,截至10月29日,累计淘汰黄标车126辆,剩余22辆,淘汰完成率86.3%。三是始终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4件,结案4件,行政处罚66000元。有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起,药械违法案件1起,创建工作得到市第三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考核验收组充分肯定。四是加大安全生产风险点排查整治力度,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8次,涉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安全等领域,查处一般隐患51起,现场整改48项,限期整改3项,整改率达100%,取缔阿白村委会季朗村非法炼轮胶加工点,取缔4家露天打碑作业点。五是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化,对全镇道路交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一盯一包保责任制,在职在编全体干部职工、教师和村(居)委会干部,开展路检路查186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20起,报废机动车15辆、摩托车40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531次,整改隐患150余起,扑灭火灾3起;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立体化,共受理刑事案件65件,破案37件,刑事拘留13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10人。六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办信访件109件、信访人员160人,办结率达100%。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镇总体信访维稳工作趋于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我镇有独立编制机构12个,独立核算机构12个。分别为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文化中心、社保中心、村建中心、农业中心、农机办、畜牧办、林业办、水务办。

2.人员情况。

我镇财政供养及半供养人员363,其中:在职106人,退休21人,其他人员236人。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在职人员32人[人大在职1人;政府机关22人,财政所6人,党委3人]。其他人员138人,其中:政府遗属补助、其他人员3人;财政所1人、民兵营长12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2人、委员24人、综治调解员12人、妇女主任12人、团委书记12人、科普宣传员12人、残疾人联络员12人、群测群防人员13人、计生宣传员13人。

(2)公共安全部门:其他人员33人,其中:治保主任12人、联防人员9人、交通协管员12人;

(3)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文化站在职人员8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33人:社保中心在职11人;行政退休10人,事业单位退休12人(水务办2人,林业办4人,畜牧办站2人、农业办3人、农机办1人)。其他人员(新农合协办员)12人。

(6)城乡社区事务部门:国规中心在职7人。

(7)农林水事务部门:在职人员48人(农业办13人,农机办8人,畜牧办12人,林业办6人,水务办9人);其他人员65人,其中:农业办农科员13人;水务办临时工1人;兽医站防疫员13人;村委会38人,。

2018年竹基镇共增加4名人员,其中新录用公务员2人,新录用事业专技人员2人。无调出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基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580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5.20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681.13万元,增长85.8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农林水方面收入较去年增长81.1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基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432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1.45%;项目支出2530.67万元,占总支出的58.5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80.04万元,增长42.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1.02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竹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79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竹基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0.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0.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及扶贫项目建设相关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师财预[2018]73号大踏子村煤矿看管费开支10万元,师财预[2018]143号竹基镇1958年修建内昆铁路人员补助开支22.96万元,师财预[2018]11号扶贫资金检查费开支8万元,师财预[2018]19号竹基镇斗坞窝克当归养殖合作社建设补助开支3万元,师财预[2018]23号危房普查工作经费开支15万元,师财预[2018]1号竹基本寨木衣白村电网改造和龙甸明白古村道路建设补助开支3万元,曲财农[2018]170号竹基镇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补助开支45.45万元,师财预[2018]75号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支40万元,师财预[2018]135号竹基农村审过垃圾处理工作经费开支47.42万元,师财预[2018]17号竹基镇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开支38.64万元,师财预[2018]112号竹基镇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开支4.75万元。师财农[2018]3号竹基镇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支15.43万元,师财农[2018]3号竹基镇2017年草原生态补贴资金开支50.31万元,师财农[2018]64号竹基镇2018年草原生态补贴资金开支50.31万元,师财农[2018]15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开支46.80万元,曲财农[2018]207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开支321万元,师财农[2018]23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支500万元,师财预[2018]1号竹基镇扶贫工作经费开支35万元,师财预[2018]132号竹基镇扶贫工作经费开支19万元,曲财产业[2017]135号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开支100万元,师财农[2018]59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支30.6万元,师财农[2018]43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开支100万元,师财农[2018]35号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支900万元,师财农[2018]51号2018年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开支12万元,师财农改[2018]2号竹基镇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开支94万元,师财行[2018]1号竹基镇村小组活动室建设资金开支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基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较去年增长81.16%,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9%。主要用于:

(1)人大事务支出14.47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32万元、项目支出58.96万元);

(3)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万元;

(3)财政事务支出87.50万元;             

(4)民族事务项目支出3万元;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基本支出68.87万元。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81.3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9.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2.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1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5.4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42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73.6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87.42万元,退耕还林支出39.64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3.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7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00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0%。主要用于:农业499.39万元元、林业115.37万元、水利412.43万元、扶贫1696.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84.55万元;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9.90万元;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其他(类)支出;

22.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3.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基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40万元,完成预算的9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元,完成预算的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占68.66%;公务接待费支出8.9万元,占3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竹基镇党委、政府、人大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竹基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基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7万元,缩减9.86%,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日常公用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1.57万元、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元。

 

   二、国有资产占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竹基镇资产总额2920.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2.56万元,固定资产1007.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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