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
  • 2019-02-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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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2019年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县内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管理及各项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全县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4、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武器、装备、警用物资的计划调拨、管理、保障工作。

 

 

 

7、指导各林区派出所的工作,负责处置林区突发事件。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属于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察中队4个机构,下设丹凤、五龙、高良3个林区派出所。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有行政人员编制23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正科3人,副主任科员13人,科员7人;退休人员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成果,打造一流队伍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被命名为2016年度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作为全省201610个示范单位中的一个,师宗县森林公安局继往开来、戒骄戒躁,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工作,继续巩固正规化创建示范单位成果。师宗县森林公安局现有警力21人,领导和部门职能职责明晰、科学合理;值班备勤、请销假、日常和年度考核考评、党团工作、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辅警人员和管理使用的林政执法人员管理等制度健全,奖惩分明,奖惩激励机制健全,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巩固脱贫攻坚脱贫成果,全面深化小康社会建设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整村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围绕“行路难、增收难、科技难、创业难、带头难”等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和谐的新村。

 

 

 

3、推进县城周边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积极组织民警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让民警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机关带基层、抓队建促业绩”,统筹好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与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化以及其他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之间的关系,突出上下和横向联动,力促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全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抓资源整合,着力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调整优化全县林业系统现有森林保护力量,强化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县、乡林业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防控体系建设,构筑县、乡、村三级治安防控网络,护卫森林资源安全。同时,积极与林业系统各支部、公安各警种、农口各执法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对涉林行业重点企业、场所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林业行政许可信息、涉林违法犯罪信息、林区防控重点和防控力量等信息实行动态掌控,对涉林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重点林区道路卡口抓拍视频监控信号实行互通互联,确保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及时、查处得力、控制得住。通过协调,201910月新招录民警2名,加上现有民警21人,龚23人,有效充实了森警队伍力量。

 

 

 

抓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林业执法管理体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执法改革政策,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模式,林业主管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政策及专业技术支持、疑难问题解答等,将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分离,破解多年来执法部门较多、运行机制不统一等难题,森林公安专业执法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各类涉林违法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

 

 

 

抓专项整治,着力构建常态化严打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及党员干部带头常态化开展武装巡护,从严从快查处涉林大案要案,有效地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2018年,师宗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林地疑似斑点的整治。

 

 

 

4、加强教育学习信息宣传,树森警雄风

 

 

 

牢固树立政治建警方针,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党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组织“两学一做”集中学习8次,同时对照工作,将所学践行于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中,以铁的纪律不断带动工作向前迈进。

 

 

 

全面落实全方位督察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警纪警规执行、日常工作落实等重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让督察工作成为常态,促进森林警察严守党纪党规、警纪警规,严格履职履责,树立森林警察良好形象,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加速推进森林公安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紧扣森林公安舆论导向,突出队伍建设、案件查处、综合整治中心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合理利用自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不断展示森林公安工作成效及森林警察风采的同时,不断提高群众对森林公安的认可度,提升群众的生态安全感,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全面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

 

 

 

中共师宗县森林公安局支部现有党员干部21名(其中退休民警党员3名,学生党员1名),切实起到了先锋堡垒作用,在县委组织部、林业局党委的关心指导下,师宗县森林公安局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向深入,积极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全面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全力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夯实管理,建设符合森林公安实际的党建工作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全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着力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约束、制约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结合全省正规化建设示范县级森林公安局创建,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落实责任,提高工作实效。森林公安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森林公安工作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队、所、室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其他成员分别负起职责范围的直接责任;各队、所、室必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制执行报告,加大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与全体党员和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措施、硬任务,始终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健全制度,狠抓持久养成。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党规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基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科学决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结对帮扶以及请示报告、请假销假、接待群众、值班备勤、装备管理、安全防范等制度,将党务与警务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规范党员干部、公安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规范办公场所、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内务管理,狠抓持久养成,培养党员干部及民警的优良作风,让师宗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纪律作风通过每个党员展现出来,形成协同、顺畅、严肃的内部工作制度。

 

 

 

强化监督,践行党章党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内部监督、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建设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抓党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成立以政委或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务和警务等工作实施跟踪督促,发现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塞责、失职渎职,造成队伍内部管理混乱、发生违法案件和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将严格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④务实创新,构建民主评议党员好机制。统筹考虑民主评议党员、业务工作质量评价和专项工作检查等,改进工作评价方式,努力使评议工作更加科学、实用。区分普通民警和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和机关、基层和上级,探索建立分类党员评议评价机制。以过程控制与结果并重、量与质并重、业务工作与党员队伍管理并重为原则,进一步提升民主测评党员工作的科学性。

 

 

 

二是内强素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森林公安队伍,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个人自学。坚持党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念信念摆在森林公安党员队伍建设的第一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依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警,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各项警纪警规,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切实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专题学习教育,把忠诚为民的优良作风根植在党员和民警心中。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着力培育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法律尊严而战、为警察荣誉而战的战斗精神,努力锻造一支有灵魂、有血性、有本事的队伍。

 

 

 

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推动工作。始终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采取以上好“党课”为主、专题学习为辅的方式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素养。

 

 

 

④务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根据评议要求,认真安排党员自评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各位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并联系实际工作进行评议,着重从理想信念、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四个方面内容展开,检查自己是否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中心工作、大局工作,自觉履行职责;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以及禁令警规,有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行为。

 

 

 

⑤准确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党支部坚持落实党建及党员学习教育责任制,随时掌握党员、民警思想状况,每年总结一次民警思想动态,采取交心谈心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森林公安队伍,为捍卫林业发展成果、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预算单位9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3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1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9.51万元,上年结转41.61万元,无其他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19.51万元(本级财力619.5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9.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51万元,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19.51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45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0万元。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12万元。

 

4.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6万元。.

 

 

 

5.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22万元;

 

 

 

 

 

 

 

6 (2130201)农林水行政运行492.6万元。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8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19.51万元(基本支出619.5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15.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1.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25.8万元,奖金(年终考核称职以上一个月基本工资)支出6.8万元,绩效工资支出5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2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7.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11万元(基本支出95.1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0.21万元,印刷费支出2.5万元,水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1.42万元,邮电费支出6.36万元,差旅费支出3.6万元,培训费支出1.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福利费支出2.04万元,劳务费2.1万元,维修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0.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5万元(基本支出8.45万元)其中:退休费8.45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9.5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51万元(本级财力619.51万元),与2018577.91万元相比,增加了41.6万元,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招录人员2人,增加工资21.53万元,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482.64万元,增4.4%辅警人员增加预算3人,2018年预算21.6万元,2019年预算28.08万元,增长6.48万元,同比增长30%,新招录2人,公务费增加6.18万元,2018年公务费为64.89万元,同比增长9%2018年年末在职职工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导致工资增加增加7.41万元。

 

(二)分项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分项: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除社保发放外的统筹外生活费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的缴费。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5.行政单位医疗2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

 

6. (农林水行政运行49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三个派出所23名在职人员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培训费和13个辅警工资支出。

 

7.住房公积金27.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619.51万元,与2018577.91万元相比,增加了41.6万元,同比上升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相应各项费用有变化

(四)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在2018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3万元,在2019年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减少0.03万元,降幅为1%。原因为我局严格按照执行接待费的相关规定。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师宗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增减变化:2019年预算公务费95.1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电话费、网络费等,与2018年预算86.63万元,相比增加9.7%。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执法办案成本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变动原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5.1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0.21万元,印刷费支出2.5万元,水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1.42万元,邮电费支出6.36万元,差旅费支出3.6万元,培训费支出1.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福利费支出2.04万元,劳务费2.1万元,维修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0.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执法办案成本增加。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师宗县森林公安局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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