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发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19-02-19 09:48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0300000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表(点击链接)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城市管理规划房产执法大队工作职能:一是监察房产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二是监察规划管理方面民建项目执法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执法权。三是行使规划管理方面公建项目行政处罚权;组织实施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工作。根据县政府责城市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的工作要求,对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组织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或强制拆除等工作。四是负责建筑企业施工噪声执法工作。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日常监察,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市容执法大队工作职能:一是监察市容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市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二是监察商业噪声污染方面执法权。

 

 

 

3)城市管理环卫执法大队工作职能:一是监察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二是监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三是行使环境卫生部分行政处罚权。四是负责协调环卫处日常管理工作。

 

 

 

4)城市管理交通执法大队工作职能:一是监察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在城市市政道路路边石以上,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规定要求停放。二是监察露天市场、无照商贩管理方面执法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露天市场、无照商贩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三是对临时性商品市场的备案、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对城区内早夜市、露天市场进行备案、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规划中队、渣土管理中队、市容中队、环卫中队共7个股室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10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依法组织大型拆除活动3次,拆除违法建筑299095.28平方米。发放《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取缔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的通告》600余份,进行占道经营行政处罚270余起。向滨南保洁公司下达《保洁不达标扣款通知》7份、扣款5200元。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将管理辖区分为若干个片,各片分为若干个方格,形成局管“面”、街道管“片”、队员管“格”的管理网络。累计查处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7516486.18平方米,其中:拆除299095.28平方米、责令停工467390.9平方米。

 

 

 

——市容市貌管理。健全摊贩管理机制,划片分段、定人定点,开展综合整治26次、集中整治37次,清理占道经营10600余处,拆除临时摊位110个,清理悬挂物220条,办理临时占道300余件,清理乱张贴类小广告21890张、乱涂乱画32150处,曝光不文明商铺648家。

 

 

 

——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以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为标志的城市管理新路子,实现垃圾100%清扫、100%清运、100%处理。科学制定作业标准,全面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相结合,实现清扫保洁覆盖58条主街、主干道和50余条背街小巷、次干道,城区清扫保洁252.34万平方米、大同清扫保洁15.8万平方米,统一管理公厕15座。更换城区垃圾拖挂箱163只、维修39只,新增环卫车4辆。

 

 

 

——严格控制随意开挖市政设施行为。加强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动态跟踪与查处。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开展绿化带、道路开挖等行政许可联审联批4起,清理施工占道87819316平方米。

 

 

 

——规范登记备案制度。公开并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县城规划区在建项目进行开工前专项检查4次,受理改建报建审批200余处,现场勘查符合审核条件备案登记10处。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督促保洁公司对卫生死角排查清理,滨南保洁公司日清理城区生活垃圾80余吨。垃圾处理场日处理垃圾110吨、垃圾渗滤液40余立方米。取缔整治垃圾堆放点36个,教育纠正垃圾扫地出门店铺278起次。

 

 

 

——渣土运输管理。建立渣土运输城管、交警联审联批共管机制。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81本,规范渣土运输70起、处罚无证运输、未密闭覆盖共8起、警告教育违法倾倒建筑垃圾12起,查处沿街抛洒渣土30起、口头教育200余次,发放覆盖运输宣传材料500余份。规范建筑垃圾堆放点30次、取缔整治不规范堆放点6个,日清建筑垃圾20吨。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师宗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和现有执法队伍换装工作,建立城市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垃圾清运管理收费机制、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聘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为主的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全程跟踪监管,实现科学监管、“阳光监管”。

 

 

 

——政务信息工作。按照“快、新、准、深、精”要求,着力改进政务信息质量,内容上反映工作特色、亮点,用高度规范的政务信息要求来改进信息工作质量,向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市住建局、曲靖日报等部门(报刊社)投稿180余篇。

 

 

 

2.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学习、“三会一课”工作,按阶段整改和完善支部建设工作资料。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台账管理工作,组织观看大型政论专题教育片,增强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脱贫攻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7.58万元;协调解决村庄道路建设资金30万元,完成大同社区6个自然村道路硬化16000平方米;协调大棚蔬菜种植启动基地建设资金20万元。完成烤烟种植49298.5亩,实现烟叶产量3.92万公斤,产生效益134.47万元。发展核桃树种植28户,完成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15户。转移就业务工4563人。落实教育帮扶4690人,16周岁至59周岁参保220人,60周岁及以上40人每月都能正常领取养老保险金。实施农村住房保障工程34户。积极开展“五有五净一规范”活动,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家庭环境“脏乱差”问题。

 

 

 

——法制建设。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和执法业务技能。全年操作执法正确率(申辩调整前)为99.60%。通过法律顾问提醒城管执法隐患3处,提出建议7条,化解执法风险1次。

 

 

 

——综治和平安建设。做好日常考勤、班内守岗及班外值班工作,并于每月底及时向县两办报送班外值班和法定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安排情况。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城管职能,按照“全时段、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升级环卫作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一体化进程。

 

 

 

——信访稳定工作。受理来电来访13件,来电通知72件,信访事项8件,均按时效予以办结,确保无一例进京上访。

 

 

 

——两案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规范化办理回复事项,并安排专人与提案委员沟通,及时征询办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回复满意度。

 

 

 

——河长制工作。按照控源、截污、纳管的要求,建立一河一档、一段一档,切实掌握各河段底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9.6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9.6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7.28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9.60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9.60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9.6084万元(本级财力959.6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9.60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9.6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277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4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17.4179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4214万元;

 

 

 

4、行政单位医疗          21.0720万元;

 

 

 

5、城管执法 50万元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01.865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25.2864万元。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94.27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4.049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13.0496万元,奖金支出7.0041万元,绩效工资支出74.23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72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0.421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3.5448万元,职业年金支出17.4179住房公积金支出25.28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508.2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68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868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14.462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1900万元,印刷费0.1500万元,水费0.4200万元,电费1.9000万元,差旅费0.4200万元,邮电费0.5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00万元,其他交通费2.7000万元、福利费2.1012万元、培训费1.260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9.4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5.31万元,2018623.97万元,比2018年减少48.66万元,增幅-7.8%
  
1)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5.31万元,2018623.97万元,比2018年减少48.66万元,增幅-7.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降主要是2019年公务员奖励经费没有纳入预算(年人均17000元),人员调出减少1人。

 

2)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201830万元,两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
 三公经费:2019三公经费预算9.3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0.2万元,减幅-0.21%。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精神。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69万元,其中:办公费4.73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17万元、差旅费0.44万元、邮电费0.17万元、维修费2.61万元、招待费0.31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20.34万元、福利费2.53万元、培训费1.51万元。

 

2019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56万元,其中:办公费4.57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17万元、差旅费0.42万元、邮电费0.17万元、维修费2.52万元、招待费0.29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19.44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培训费1.54万元。

 

两年相比较2019年减少了1.13万元,减幅-03.17%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其他交通费相应减少)。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实施,也就没有编制绩效目标任务。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