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2-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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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师宗县住房和建设局成立于1979年,其前身为师宗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建设科、城建局、师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因机构改革,土地管理科于1987年析出成立土地局,2002年分设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同年师宗县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小组从县建设局析出成立师宗县旅游局。2005年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正式独立。2013年7月师宗县规划局、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出独立。其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7)、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建筑市场建管股、政策法规与质量安全监督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等;下属七个事业单位:师宗县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师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师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师宗县环境卫生绿化局、师宗县公用事业管理股、师宗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属三个企业自来水公司、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建筑公司。此外建设局党总支下设机关、水厂、建筑公司等3个支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设置齐全。2017年有在职职工5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28人,工勤人员6人。2018年有在职职工45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28人,工勤人员3人。行政减少4人,原因是调入马冲文、马毅萌2人,调出王洪、李爱德、刘海、方雁莉、金贵平5人,因违纪违法开除赵亚林1人。事业减少3人,原因是代丽萍、高燕、毕云宏3位工勤人员退休。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师宗荣海·滨河印象房地产项目建设,尽快启动文笔二号小区道路等重点市政项目建设。

二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按照既定方案,启动并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垃圾专项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了一区、两带、三园、四路十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恩荣、丹凤两个片区8.49公里雨污管网改造;修补县城干道车行道、人行道4585.6平方米,修复车行道路面4410平方米,安装防车乱停石球300个;完成通源大街导流岛的绿化美化改造,并对县城10.3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化定期实施管护。投资230万元,铺设管道天然气3.6公里,覆盖县城13个小区;实施雨污管网清淤保通,疏通管道20余公里,清理沉沙淤泥245立方米,有效确保排水畅通,减少洪涝灾害。投资4780万元,配备各乡(镇、街道)后装式垃圾压缩车8辆,勾臂车62辆,可卸式垃圾车30辆,勾臂箱3012只,洒水车2辆,道路清洗车2辆,实现了垃圾收运转全覆盖;投资2800万元,建设葵山、五龙2座垃圾填埋场,彩云、竹基、大同、丹凤、漾月5个垃圾中转站,高良、龙庆、雄壁6座热解站,葵山、五龙、彩云、雄壁竹基5座污水处理厂,80座垃圾房,92座公厕。建立健全保洁员、垃圾清运处理等长效制度,不断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网格化管理、全民共建共管共享、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机制,尤其是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县乡处置的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机制,以及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促进城乡垃圾治理常态化。在建档立卡户、低收入人群中选聘1315名保洁员,按人均500元每月的标准发放劳务费,既推动了人居环境提升,又确保了低收入人群有稳定收入。

三是加快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扶贫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工作。将切实把这件暖民心、惠民生,保增长、促发展的好事办好办实,确保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同时把加固维修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结合,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审批程序,深入开展巡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五是做好便民为民服务工作。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理顺11项能职责,压实9个股室责任,精简3项审批事项和流程,推行1个一站式窗口服务。

六抓好自身建设管理。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落实了《重点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出台了《关于师宗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制度》等制度。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挪用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不巧立名目发放和私放私存公款,节假日不发任何钱物,确保干部职工过上清廉祥和安全的节假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对全局的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整治,统一公车标识,统一核实公车用油,所有公务用车下班时间、节假日时间统一停放在单位,杜绝公车私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3.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82万元(本级财力1323.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4、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23.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2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094.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5.72万元。

(2)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5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项经费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0万元)

 

5、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2556.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增加0.75万元,较2018年增加11%,原因是2019年师宗县脱贫攻坚,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危房改造任务,上级各部门检查多。

(2)      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人员减少7,支出减少181.6,原因是行政减少4人,原因是调入马冲文、马毅萌2人,调出王洪、李爱德、刘海、方雁莉、金贵平5人,因违纪违法开除赵亚林1人。事业减少3人,原因是代丽萍、高燕、毕云宏3位工勤人员退休。

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8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5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6、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绿化维护费年初预算190万,保障城市新建绿地成活率98%;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小于5%;正常叶片保存率大于90%

2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300万元,保障城市公共照明亮化率大于98%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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