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郑惠琼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丹凤西路10号-43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郑惠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10年09月7日由何灿焜过户郑惠琼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10字第00012034号、师房2010共字第00027250号),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师土国用(2001)字第0209号仍在何灿焜名下,现何灿焜已死亡。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