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鸿亮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丹凤东路114号的建行生活区3幢114-9号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鸿亮、卢红英、刘熹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09年12月15日由傅云飞过户至刘鸿亮、卢红英、刘熹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09)字第00010791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230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231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232号),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师土国用(2001)字第1316号仍在傅云飞名下,现无法联系到傅云飞来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及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