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师宗县第005号

  • 师宗县政府
  • 2022-03-28 16:10

申请人邢家德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丹凤东路50-28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邢家德、李丽梅、邢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10年10月20日由第二任房主过户至我及妻子李丽梅及儿子邢俊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10)字第00012230号、师房权证(2010)共字第00017437、00017438、00017439号),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师土国用(2001)字第0514号仍在第一任房主陈文简名下,无法联系到陈文简来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及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