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 2022-02-17 09: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1年我单位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曲靖M主动公开信息121条,涉及内容涵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不断提升了农业农村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机制,健全管理。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落实等相关机制,促进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安全及保密教育,提高全局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工作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流程和期限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准确、真实、有效。

(三)优化平台,拓宽渠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细化分解的工作任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不够多样,覆盖面不够全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三是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