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再勇申请办理坐落师宗县挽澜南路48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再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安建邦买卖转移给张再勇。该房屋所有权已于2009年12月31日过户到张再勇、保琼花、张炫琦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09)字第00010739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145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146号、师房(2009)共字第0002814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安建邦名下(证书号为:师土国用(2001)字第0366号),现义务人安建邦及配偶已死亡。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