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 师宗县财政局
  • 师宗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 2022-01-20 10: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3号)和《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补充方案的通知》(曲巩固振兴组办[202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排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做好2021年师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提高整合方案的科学性、精准性、合规性,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核实,在《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3号)六个方面审核反馈问题中,师宗县没有需要整改的内容。

三、补充方案情况

(一)年度总规模

根据涉农资金到位情况,结合师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际,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年度总规模变更为20381.95万元,比中期调整规模20685.48万元净减少303.53万元。资金用于:

1.农业生产项目9个、2579.2万元,资金用于发展热区水果、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工代赈、甜脆玉米种植项目、蚕桑养殖等项目建设;

2.畜牧生产项目1个、100万元。资金用于五龙乡新庄科村委会江龙村实施人畜分居工程。

3.林业改革发展项目2个、101万元,资金用于五洛河林场实施柠檬基地抚育管理。

4.农村综合改革项目2个、1200万元,由县委组织部在全县选择24个村集体,每个村集体50万元,将资金注入到师宗县快递物流园、师宗县红色文化生态之旅(彩云石洞、葵山马厂)项目,村集体通过分红增收。

5.乡村旅游项目1个、345万元,资金用于五龙旅游小镇民宿客栈建设项目。

6.水利发展项目153个、2642.52万元,资金用于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农田灌溉设施工程维修养护等建设工程153个项目。

7.农田建设项目8个、4387.88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丹凤、彩云、漾月等乡(镇、街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个。

8.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1个、3129.88万元,资金用于全县10个乡(镇、街道)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等项目建设21个。

9.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2个、923.09万元。资金用于实施贫困村进村公路、村内道路建设等工程;

1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8个、2439.23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程,全县10个乡(镇、街道)1898户农户受益。

1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2个、1450万元,资金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

12.其他项目3个、1084.15万元。资金用于雨露计划516.9万元,工程,全县1577户1723名贫困学生受益每人3000元/学年补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367.25万元;项目管理费20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支出。

(二)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是增加农村环境整治5万元。用于高良乡便料村委会林化厂村小组革命老区实施农村环境改造工程。变动原因:中期项目调整以后,上级下达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县级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属于新增项目。

二是增加农田建设资金548.47万元,由农业农村局在丹凤街道山龙片区、漾月街道法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动原因:中期项目调整以后,上级下达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属于新增项目。

三是增加水利发展17万元,用于高良乡设里村委会坝泥自然村实施热区水果水利工程。变动原因:中期项目调整以后,上级下达水利发展资金,县级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属于新增项目。

四是减少农田建设874万元。变动原因:由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2408万元调整为1534万元,874万元列入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故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农田建设资金减少874万元,作为部门专项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成立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项目规划及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开展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涉农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涉农资金运行规范、管理到位、使用高效。

(二)科学规划,稳步实施。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纳入“十四五”规划。坚持 “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的原则,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稳定政策,精准投入。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和脱贫群众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产业投入比重,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在加大产业提档升级,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投入上持续发力的同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做好项目规划实施。

(四)加强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原始凭证资料、坚持财务管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强化资金报账审批,规范原始凭证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法、准确;二是加快支出进度。把涉农整合资金纳入财政资金保障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进度、项目验收进度,完善资金支付程序,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组织专项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扶贫资金在线监督,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存在问题实行“零容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出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资金管理奠定制度基础。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的重大事项。三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资金监管。四是完善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及奖惩,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六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项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职能使用,做好项目规划,抓好项目入库审核,提高项目精准度,有效解决项目投入零星分散,低效甚至是无效投入等问题。

(三)严格监督评价。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应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整合资金主管部门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拓宽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师宗县2021年补充方案附表.xls

附件2:师农办发〔2021〕9号中共师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师宗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草案)审核情况报告.docx

附件3:师农办发〔2021〕10号中共师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