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龙庆乡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产业项目审计结果

  • 师宗县审计局
  • 2021-12-20 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42日至20211129日,师宗县龙庆彝族壮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龙庆乡政府”)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产业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批准情况。

该项目根据《关于2019年部分上海援滇项目调整的复函》(沪合组办〔201953号)立项建设,批复内容为:同意调整龙庆乡杜吉村光伏扶贫项目为龙庆阿那黑村委会拐村松山梁子发展柠檬种植200亩。总资金321万元,计划用于滴灌系统建设投资91.60万元;坡改梯24万元;田间机耕路9.9万元;土地流转和管护(三年)168万元;苗木采购和定植27.5万元。

(二)招投标、合同执行及完成情况。

1.灌溉系统,于20191125日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云南国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19113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为新建灌溉系统(滴灌)一套,包含水源点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水泵房一座,灌溉网管一套(含配水干管、配水支管、配水毛管及相关配件)合同价为903266.91元。完成情况:新建灌溉系统(喷灌)一套,水泵房一座,灌溉网管一套(含配水干管、配水支管、配水毛管及相关配件),合计1188608.99元,超合同价的原因是投标内为是滴灌系统,实际实施为喷灌系统。

2.坡改梯工程,于20191129日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曲靖市兴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19122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数量200亩,合同价为1180/亩,合计236000元。完成租地205.52亩,坡改梯后由斜面变为平面,建成后面积为188.845亩,合计222837.10元。

3.苗木采购,于20191230日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福清市鑫青承种苗产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2012签订了《种苗购售合同》,采购12000棵,合同价为15/株,合计180000元。实际栽植11883棵。

4.微生物菌剂化肥采购,于2020111日与河南沃普丰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肥料购销合同书协议》,合同价为2565/吨,共24吨合计61560元。实际购买24吨,单价为2565/吨。

5.土地流转和管护,于20191231日与龙庆乡阿那黑村委会签订了《龙庆乡2019年沪滇协作产业扶贫项目移交管护协议》。完成租地205.52亩,合计367614元;2020年栽植和管护费用117790元。

6.入园道路土方开挖,于2020110日签订了入园道路开挖补充合同,土方开挖单价为8/m3。实际完成入园道路土方开挖6040.32m3,单价为8/m3,合计48322.56元。

(三)项目决算资金支付情况

该项目完成投资2177732.64元。其中,柠檬产业灌溉系统1188608.99元;苗木采购171000元;坡改梯及机耕路271159.65元;微生物菌剂化肥采购61560.00元;土地流转367614元;2020年栽植和管护费用117790元。截至201965,根据龙庆乡政府提供的财务资料反映:沪滇扶贫协作产业资金3210000元师宗县财政局已全部划拨到龙庆乡财政所,已支付1935698元,苗木采购支付171000.00元;柠檬产业灌溉系统支付1105524.00元;坡改梯及机耕路工程支付230000.00元;微生物菌剂化肥支付61560.00;土地流转支付367614.00元。未支付资金242034.64元。结余资金1032267.36元用于完善基础建设及后续管护。

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程序项目建成后,发挥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龙庆乡的产业条件得到改善,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审计工作成效

202145日报送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产业项目完成投2140600.91元,其中,柠檬产业灌溉系统1260267.26元;苗木采购180000元;坡改梯及机耕路271159.65元;微生物菌剂化肥采购61560.00元;土地流转367614元。

经审计,1.柠檬产业灌溉系统,报审结算价为1260267.26元,从报送资料看,PE50PE63PE110管存在工程量表与标注工程量不一致;审计组实地抽查发现多计活动板房工程量,钢制水箱、DN80镀锌钢管与市场价不符,不能满足结算的要求。2.苗木采购价格偏高。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期间,龙庆人民政府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重新结算,柠檬产业灌溉系统再次结算价1188608.99元,节约资金71658.27元;苗木采购节约资金9000元。

三、审计建议

龙庆乡政府严格规范收方,做好工程量收方记录,做到数据来源真实准确。

后续管护及基础设施完善费用的支付由乡村振兴局监督,龙庆乡政府负责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龙庆乡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