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公示如下。
一、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50万元,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已完成整改,城投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已将50万元交纳至师宗县非税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148727.57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已拨付26645万元,整改进度达17.8%。
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公安局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1.36万元,已于2020年上缴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按规定管理和上缴非税收入154.51万元,已于2020年上缴;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结清金额1394.96万元,代征代扣手续费5.9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收入管理,已完成整改,2020年9月及时清理往来款科目,并进行账务调整。
2.五龙乡人民政府违规使用现金、账务处理错误已全面纠正。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结清金额242.74万元,已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已没有跨年度未清理的往来款项。
3.对51个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审计调查,查出各类问题金额共计572.52万元。
(1)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21.94万元。其中,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培训费0.25万元,森林公安局车辆费4.49万元,工商业联合会接待费0.11万元,发展和改革局车辆费及接待费8.64万元,科学技术协会接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0.65万元,应急管理局车辆费及接待费7.80万元。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2)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2.35万元。其中,水务局1.41万元,县委党校0.14万元,应急管理局0.80万元。已整改完毕,3个单位已将扩大开支范围的资金收回至资金原渠道。
(3)应急管理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资金4.38万元。已完成整改,保证金产生的利息1.75万元已于第三季度利息合并上缴到国库;车辆被盗赔款2.63万元2020年9月10日已将资金上缴至国库。
(4)5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8.76万元。其中,残疾人联合会0.59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县分局3.72万元,统计局0.60万元,县委党校3.90万元,水务局9.95万元。已完成整改,5个单位均已及时将固定资产购买申报表报财政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5)水务局无预算支出1.76万元。已完成整改,已按审计意见将发放外宣考核奖归还资金原渠道水务局建行基本账户管理。
(6)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涉及资金58万元。正在积极整改,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实施问题,已多次与中标公司对接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求甲方进行全方位实地考察,争取尽快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确保高效发挥资金效益。
(7)3个单位隐匿“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4.85万元。其中,信访局0.1万元,交通运输局4.15万元,红十字会车辆费及接待费0.60万元。已完成整改,3个单位均高度重视,今后工作中严格将各项费用列支在对应科目,直观反映各项费用金额,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8)10个单位往来款列收列支资金380.18万元。其中,森林公安局12.23万元,工商业联合会0.19万元,红十字会7.3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8.86万元,妇女联合会23.71万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2.12万元,民族宗教事务局117.99万元,县委办公室44.16万元,县委党校32.73万元,县委政法委员会0.87万元。已完成整改,10个单位已对相应的往来款及时进行调账处理,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9)5个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资金65.36万元。其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34万元,交通运输局20万元,文化和旅游局44.73万元,县委党校0.11万元,科学技术协会0.18万元。已整改,5个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责成财务人员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各类款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公职人员及其家属9户9人违规领取低保14.94万元。已完成整改,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已全部追缴收回至省国库。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清欠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1个,提出审计建议1条。已完成整改,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师宗清欠工作实际,制定并于2020年10月15日印发了《师宗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约谈问责制度》,明确了约谈问责对象、约谈方式、约谈程序等。2019年师宗县13家拖欠主体清偿欠款285534万元,完成进度为64.79%,全面完成了市要求2019年清偿60%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剩余欠款总额15692.74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共清偿欠款15692.74万元,剩余欠款已实现“清零”,按时完成了清欠任务。
(三)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2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41.28万元,收缴违规资金6.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74万元。已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毕,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预算;违规资金6.37万元,审计期间已缴入财政;管理不规范16.74万元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四)五龙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河流、水库保护和管理方面,自然放牧的现象仍然存在,汇水面积内堆放农家肥、生活垃圾的情况没有根本性改变,生活污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流入依然普遍;河道疏通清除淤泥及垃圾没有形成常态机制;天然林、公益林、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待加强,盗伐现象仍然存在;养殖污染没有得到解决;道路两旁占道、污水、垃圾依然存在;作物种植减药降肥减少面源污染的情况控制不到位;污水管网收集未达到全部覆盖的要求等问题的整改。五龙乡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领导“一岗双责”,制定了专项方案;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制度上有保障,行动上有步骤;逐步的进行了整改完善,建成了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热解站四座,垃圾填埋场一个,集镇污水管网收集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河长制落实到位,环境保护及治理效果日趋明显。
(五)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发现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已完成整改,相关专项资金已及时进行了拨付。
(六)党费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3个县直机关党工委及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2018年至2019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尚存在个别党(工)委在收取下级党组织交纳的党费未能及时缴入党费专户核算管理、拨付慰问经费至个人账户提现进行慰问、落实专款专用不严格、对上级划拨的专项经费未能及时拨付使用等不足。已完成整改,相关党(工)委及时将收缴的党费存入党费专户;对上级划拨的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不再滞留,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核减资金的执行情况
2020年完成对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建设师宗县2019年项目进行阶段性跟踪审计。共涉及6个乡镇10个项目,沪滇资金3124万元,审计节约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对花脸岩水库进场道路和2017年脱贫攻坚道路龙高沿江线等2个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节约投资452.55万元。已完成整改,节约投资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三、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决定,强化各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应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格按预算范围、内容规范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调整,增强预算的严肃性。
(二)千方百计抓收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财税部门对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同时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
财政部门加强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财政数据平台对数据归集、整理、分析和预警功能,及时跟踪监管每一笔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全过程,对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暂停拨付、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发挥好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强化审计整改。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动态跟踪机制,根据每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处罚和意见建议,及时发送审计整改督促文书,对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与县政府督查室密切配合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到位。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源头治理,提升整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