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
  • 2021-12-16 11:15

1.总则

为适应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加强防汛抗旱措施,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风险意识,提高防汛抗旱应变能力和主动性,减轻灾情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特编制师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1指导思想

坚持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推动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

1.2编制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抗旱的原则;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等。

3、《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洪涝灾害上报制度》、《报讯制度》、《报旱制度》、《报旱标准》等。

4、师宗县近期、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规划,有关水利建设、发展的目标及规划等。

1.4洪旱灾害的界定和分类

洪旱灾害属突发性公共事件,界定为自然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洪灾、旱灾、水库堤防险情、暴雨造成的溪河洪水灾害等。

1.5洪旱灾害的分级

根据洪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划分级别从轻到重依次为:一般洪水灾害(重现期小于20年一遇);大洪水灾害(重现期2050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

轻度干旱:指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为总农作物面积的1030%。或按无有效降雨日,1020天,降雨小于5mm为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是指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为总农作物面积的3150%。或按无有效降雨日,2130天,降雨小于5mm为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是指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为总农作物面积的5180%。或按无有效降雨日,3145天,降雨小于5mm为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是指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大于总农作物面积的80%。或按无有效降雨日,45天以上,降雨小于5mm为特大干旱。

1.6预案适用范围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本县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2.防汛应急措施

2.1防汛抢险方案

1、洪水漫坝(翻坝)抢险方案

当水库在汛限水位发生较大洪水时,又遇洪水来势较猛、速度快、洪峰太大,再加之预报不及时,没有提前加大泄洪,溢洪道、涵洞泄洪来不及的情况下造成漫坝(翻坝)的抢救方案是:

保坝措施主要方案是:

当洪水来临时,应及时将溢洪道,涵洞打开排出洪水。如遇溢洪道、涵洞打开之后仍不能有效地泄洪时,在左坝肩或右坝肩50m范围内开挖非常溢洪道泄洪。在采用上述方法之后洪水仍不减退威胁大坝安全,应迅速筑子坝进行保坝。子坝的断面尺寸一般为:底宽1.0m,顶宽0.3m,高1.2m,用袋装土填筑。

2、大坝渗漏、管涌抢险方案

1)大坝渗漏抢险

大坝渗漏有不影响大坝安全的渗漏和影响大坝安全的渗漏,大坝渗漏一般是应在运行管理中,通过渗漏变化的观测来确定它是否危及大坝安全,如危及到大坝安全,应及时汇报请示,最好在低水位时灌浆处理,或是空库度汛。在高水位时遇大坝渗漏时采取“上堵、下滤”,具体做法是在上游找到渗漏处,潜水员下水铺开土工布,用石头和袋装砂压好四边,然后用船从水上向土工布上抛粘土截渗。在下游反滤导渗处理应用土工布从坝脚铺到出水点上1m处,再用碎石、砂子、块石或土袋压上,只让水漏出,不能让漏水时带土造成管涌。

2)管涌抢险

在大坝出现管涌时的处理办法采用“上堵、下排”,在上游找到进水处的进口,用尼纶绳编树枝,编好树枝的面积应大于10倍漏水孔,编好后先放树枝编织物再铺土工布,抛粘土和袋装土压实堵住漏水。下游坝坡还采用土工布垫底,碎石、砂、块石填压,减少漏水和带土。

3、大坝内外坡滑坡抢险方案

滑坡抢护的原则是减少滑动力与增加抗阻力。具体做法可归纳为“上部削坡减载,下部固脚压重”。对因渗流作用而引起的滑坡必须采取“前堵后排”的措施。

1)内滑坡处理:大坝产生内滑坡一般是在水位陡涨陡落的情况下发生,采用抛石压脚的办法。

2)外滑坡处理:大坝在高水位期产生外滑坡,一般为渗流引起的滑坡,采用坝内堵漏坝外排水、固脚同时进行。堵漏采用渗漏抢救办法,下游滑坡采用固脚阻滑,做滤水土撑,最底脚可取块石、铺底宽2m,顶宽1m,高2m的堆石体,清除厚坝体松土和草皮,铺上土工布,再从大坝两端及坝外取土回填还坡(底层铺碎石滤水)。

2.2人员撤离方案

水库抢险抗洪指挥部根据水库的灌溉和防洪保护范围等关系,组织灾区人员就近向高处转移。

2.3灾后防御措施

大灾之后要严防大疫。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开展防病救灾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人员帮助指导群众及时消除垃圾、污水、污泥、人畜粪便,大搞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加强水源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人畜饮水消毒,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对人群聚集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毒杀死工作,铲除四害孳生地,对灾区环境进行全面清扫消毒,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媒,做好灾区群众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让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卫生防病的基本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群众制订救灾防病爱国卫生公约,不断增强群众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要重点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和饮食行业的管理,落实餐饮用具卫生清洗消毒制度,严禁食用腐坏变质及被污染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加强流动人口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扑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抗洪精神,夺取救灾防病工作的全面胜利。

3.抗旱应急措施

3.1干旱特点及用水需求

1、干旱特点及区域划分

师宗县山高、坡陡、谷深,最高海拔与最低海拔高差为1672.7米,属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典型立体气候,由于气候异常,降雨分布不均,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全县干旱较为突出,据史书记载及近年的资料统计,干旱以冬春连旱为主,同时还会相继出现春夏初旱等,干旱出现的频率及周期为60%,按照多年平均降雨量、蒸发量、气候等因素和现有水利工程分布状况,对全县10个乡(镇)旱灾发生的区域划分如下:

一类地区(即重旱多发区):主要有葵山、雄壁镇的大部分地区,龙庆笼杂、束米甸等村委会,彩云的额则、足法等村委会。主要位于师宗县的少雨区。

二类地区(即中旱地区):本区域包括县境中、东部的竹基、丹凤街道大部分地区,彩云镇的石洞、务龙、法块等村委会。

三类地区(即轻旱地区):主要包括高良、五龙、龙庆乡的大部分地区。属我县的多雨区。

2、用水需求

经计算,到2020715日之前我县县城生活用水需水199.92万立方米,农村人畜饮水145.63万立方米,农田灌溉需水8815万立方米,工业用水950万立方米,生态用水300万立方米,乡(镇、街道)供水需水146.61万立方米,其它需水360万立方米,累计需水量10917.16万立方米。各丰、平、枯水年计算成果详见表1

师宗县近期需水量计算成果表表1

需水量类别

全县用水量(万m3

P=50%

P=75%

P=95%

总需水量

7278.11

10917.16

13828.40

城乡生活用水

328.11

492.16

623.40

农业灌溉用水

5876.67

8815

11165.67

工业用水

633.33

950

1203.33

生态用水

200

300

380

其它用水

240

360

456

师宗县各类水利工程近期可供水量10917.16万立方米。从表5中可以看出越是枯水年,需水量越大。如遇枯水年,年缺水2911.24万立方米。

3.2抗旱工程措施

1、现有水利设施配套改造

兴修水利是防汛抗旱的根本措施。为了解决供水不足现状及长远发展对水的需求迅速增长的供需矛盾,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相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下大力气解决供水设施,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在近年内抓紧搞好重点水利工程特别是水源工程的配套改造。

2、加强抗旱水源建设

在抓好天生桥、花脸岩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山区、半山区狠抓“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增加蓄水工程,提高抗旱能力。

3、改造和引进抗旱设备

按照江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求,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搞好现有机提、电提和水轮泵工程的改造,并引进和使用先进的抗旱技术和设备。

4、加速节水工程建设

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千方百计采取各种形式,缓解缺水矛盾。在今后要逐步推行节水灌溉化,总体实施方案是在灌区实行渠系配套和喷灌为主,经济林以微灌、渗灌和小出流灌溉为主;温室大棚以滴灌为主;田间推行新型高效节水的浸润灌溉技术。

5、加快基本农田建设步伐

以治水为主,同时采取改土(以坡改梯为主,变坡地的跑水、跑肥、跑土三跑为梯土、三保田)、改制(把水保证率低耗水率高的田进行水改旱,大力推广间种方式,提高旱地作物产量,使其成为旱作高产田)、庭园经济(在地边、房前、屋后种植经济林果,增加农民收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标准,改善耕作条件,发展高效农业。

6、生态建设

实施山坡地退耕还草,绿化自然环境,涵养水源的生态建设。继续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坚决实施陡坡地还林(),改变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3.3抗旱非工程体系

在抓好抗旱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为提高抗旱防旱能力,我县抓好以下措施落实。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县、乡(镇、街道)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不断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同时,层层落实抗旱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2、预防为主,抓好抗旱预案编制工作及抗旱物资储备工作。每年,县、乡(镇、街道)都按要求编制了抗旱预案。同时县、乡(镇、街道)抗旱服务队还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抗旱剂等抗旱物资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建章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实行有偿使用,调物还物或调物出钱。

3、积极运用推广节水措施。

4、加强旱情监测预报及加快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时效性、科学性、准确性,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3.4抗旱水源调配原则

1、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坚持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师宗县不同等级干旱可能造成农田受旱面积分析表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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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不同等级干旱可能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分析表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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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不同等级旱情应对措施

1、抗御轻旱措施

1)掌握旱情趋势,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情通报。

2)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抗旱工作通知,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3)检修抗旱设备,检查水库启闭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下达库、塘、窖的蓄水供水任务,下达各类水利工程抗旱灌溉任务,落实抗旱供水计划。

5)抗旱服务队全部出动。

6)对缺水的地区推广旱作技术。

2、抗御中旱措施

1)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一是通报旱情,包括天气形势,降水量和未来降雨趋势,土壤墒情,受旱面积,作物受旱程度,河道来水量,水库蓄水量。二是下达蓄水灌溉任务、机泵提水任务和其他抗旱任务,提出抗旱对策的具体要求。

2)请示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强调各部门的抗旱职责,明确具体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3)利用一切水利设施,早引多灌,争取抗旱主动权,做到防抗并举,春旱冬防,夏旱春防,秋旱夏防。

4)抗旱服务队全力出动,早抓、早动,提水,运水,帮助检修提水机械,千方百计扩大抗旱面积,帮助解决缺水山区人畜饮水问题。

5)大力推广应用抗旱剂,达到抗旱和促进植物生长的多功能效应。

6)组织巡回检查,收集资料,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

7)县财政及时下拨抗旱经费,物资部门积极作好抗旱物资的供应工作。

8)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9)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

10)推广旱作农业新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深耕蓄水保墒,中耕除草,地膜覆盖,抑制蒸发,保持土壤水分。

3、抗御重旱措施

1)根据预测预报,提前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早作准备。

2)县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除了通报旱情的严重性外,要求各乡(镇、街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早部署、早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组织和发动党政军民开展声势浩大的抗旱斗争,动员社会各行各业支持抗旱工作。

3)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领导深入第一线,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到各乡(镇、街道)的抗旱检查工作组,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4)开动抗旱宣传车,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5)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报告灾情,积极争取市和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的特大抗旱补助经费。特大抗旱费下达后,25天之内要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抗旱油、电费补贴,抗旱设备购置,水利设施的维修等应急需要。

6)做好水库、坝塘、泉水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实施节约用水。

7)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8)抗旱服务队全力投入抗旱。为了提高现有抗旱设备的利用率,及时解决有水源无设备的问题,全队所有抗旱设备和人员统一调配使用。

9)在灌溉用水紧张时,重点保证乡(镇、街道)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做好水资源的统一调配。

10)大力做好提水灌溉用电、用油的供应工作,做好救灾化肥、农药、种子的调运工作;做好疫情防治工作;鼓励和帮助群众科学寻找和开发利用水源。

11)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科技产品。

12)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实施人工增雨。

13)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情调查和救灾工作,及时申报和发放救灾物资,帮助重灾村和绝收户生产自救,使灾民有饭吃,不逃荒,维护社会稳定。

4、抗御特大干旱措施

当特大干旱发生时,除继续实施防御大旱的对策和救灾措施外,着重采取如下五条防御对策和救灾措施。

1)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抗旱救灾工作通知。发生特大干旱不仅会给人民生活带来困难,关系到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党政共商抗灾大事,共同组织力量,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加大抗旱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全党全民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2)拦截地表水,挖掘地下水。当河道流量变小、水位下降,给抗旱引水、提水带来很大困难时,为千方百计多引多灌,在河道上修建临时坝、拦河堰,拦截抬高水位,架设临时泵,在渠道、河道抽水。在地下水位浅的地方发动群众打井,利用地下水开展抗旱灌溉。

3)多蓄、多引、多灌。特大干旱年河道来水量小,塘库蓄水困难,要依靠科学的态度解决防汛安全和抗旱灌溉蓄水的矛盾,原则上要多蓄多灌。自流引水工程要早引、多引、多灌。要特别加强供水管理,注意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团结用水。

4)保水地弃旱地,加大水利投入。遇到特大干旱年,因降水急缺,旱作农业生产会受到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收。在确实无法抗御情况下,应放弃旱地,把抗旱重点放在水地上,加强水地作物的管理,多施肥,旱防虫,勤管水,力争旱地减产水地补。

5)开展人工增雨。在地表水、地下水急缺的情况下,唯一的途径是向空中要水。县气象局负责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随时监测云图,要不失时机开展人工增雨。4.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1指挥系统

根据师宗县先旱后涝、旱涝交错的特点,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组织机构。目前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水务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县水务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委网信办、县人武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草原和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局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在各乡(镇、街道)水务所,确保了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4.2部门职责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遵照国家防总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指挥部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灾情的动态,组织制定防汛抗旱应急方案,处理防汛抗旱工作日常事务。

3、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指导电视台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发布防汛抗旱紧急公告。

4、县人武部职责: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若遇重大灾情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抗旱的抢险救灾工作。

5、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协调安排落实防汛抗旱基本建设(含县内主要河道治理),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计划等工作。

6、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行业防汛,掌握工业企业的防洪保安情况;负责组建工业企业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指导、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7、教体局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各校防汛、抗旱供水工作,保证学生汛期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危房的检查机隐患处理工作。

8、公安局职责:负责组织干警到现场和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维持治安以及保卫政府、金融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转移,维护交通秩序。

9、民政局职责:负责洪旱灾害后,灾区、灾民的生产救济补助等工作。

10、司法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

11、财政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县级防汛抗旱通讯设施建设资金的安排,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的年度预算,协助抗旱防洪指挥部对防汛抗旱的经费分配、下拨及监督使用。

12、自然资源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勘察、监测、防治及治理工作。

13、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职责:监督检查洪旱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洪旱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好水污染等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14、住建局职责:负责搞好城市防洪规划、实施的监测检查和城区防洪排洪排涝工作。

15、交通局职责:协调安排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公路设施水毁工程的恢复。

16、农业农村局职责:掌握农业灌溉及水旱灾害情况,负责灾后的农业救灾,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协调防汛抗旱所需的各种农用车辆。

17、水务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水库、河道治理工程的行业管理;认真做好水情、雨情、汛情、灾情上报编制工作;负责重点防洪工程的汛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水库度汛计划的制定、审批和严格按度汛计划实施调度;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18、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

19、卫健委职责: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救灾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

20、应急管理局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紧急采购生活类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

22、林业和草原局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木材的储备和供应。

2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跟踪报导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

24、气象局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气象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防汛抗旱建议,适时组织人工降雨等工作。

25、县消防大队:按照职责协助做好抗旱地区群众生活保障用水救助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6、供电局职责:负责所辖区域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4.3联动机制

发生洪旱灾害时,事发地的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调度、工程、抢险三个组,各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做到相互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5.信息报送

5.1信息的监测预报

做好洪旱灾害监测预报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前提和保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及时预报、科学分析,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5.2信息报告

发生洪旱灾害的信息保送以防汛抗旱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责任主体。具体方法是:发生水旱灾害时由当地干部、群众迅速报告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由防汛抗旱指挥所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防办和县人民政府应急工作机构。最后由市防办再报省防办,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5.3信息共享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已建立了和省、市防办联网的洪旱灾害应急信息共享系统,在可能发生或者发生洪旱灾害时,除另有保密要求规定的以外,将及时互通情况,通报所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6.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响应

6.1分级负责

1、县内发生洪旱灾害时,由各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一般洪水灾害的轻度干旱时,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抗旱防汛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有关问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大洪水灾害和中度干旱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有关问题,请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3)发生特大洪水和严重干旱灾害以上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报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市级预案进行处理有关问题。

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6.2应急结束

确认洪旱灾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转入正常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信息。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所)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全县城成立九支防汛抗旱抢险队伍,每支队伍由30100人组成,负责全县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7.2通信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电信公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

7.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4物资保障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适量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明确的职责储备一定的防汛抗旱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紧急防汛期间,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旱需要,有权在具体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等。

7.5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每年县财政应预算50万元的抗旱防汛应急经费,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对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央、省、市、县级安排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8.奖惩

8.1表彰奖励

在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上报信息准确,预警预报及时,预案周密,处理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行政奖励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8.2责任追究

在处理特大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