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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农历“七月半”中元节文明祭祀管理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15:21  来源: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浏览次数:14691

为推进美丽县城创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城区焚烧纸钱等造成的污染,巩固城市创建成果,提升人居环境,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农历“七月半”中元节期间(8月10日-8月25日)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明祭祀。提倡和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祀,切实改变不顾公共利益的不文明祭祀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二、加强管理。1.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占道作业、摆摊设点;违反本条规定可依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对个人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2.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提倡文明祭祀活动,禁止在城市道路、居住区的公共区域抛撒冥纸、焚烧祭品等行为;违反本条规定可依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九款之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投诉举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有权投诉、举报。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电话:0874-5757209

  特此通告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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