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8 11:30 来源: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2770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师创卫发〔2019〕10号
师宗县创卫办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民相关行为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民卫生行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舒适的城市环境,打造美丽师宗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将规范市民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污水;不在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和粘贴广告;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二、做好“门前五包”,即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整洁、包设施完好。
三、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在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杂物,不乱晒衣被。
四、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争道抢行、曲线竞驶或多人并行;驾驶机动车要尊重行人,不要在人群中横冲直撞;行车不小心撞了别人,要主动下车道歉,已致伤,应立即送往医院,严禁肇事逃逸;要有序停放车辆,不要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天桥,不翻越交通护栏;驾驶摩托车时要戴头盔;出租车不拒载,不宰客,不随意调头;公汽、出租车况车容良好,实行文明提醒,安全正点运行。
五、爱护国家交通、电力、通讯、消防、国防和市政设施;要爱护公园、路旁等处设置的雕塑、石桌和石凳等,不要刻画、涂抹和损坏;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践踏攀折;维护公益设施,积极同盗窃、破坏行为作斗争。
六、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维护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不要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要讲究饮食卫生,不要吃过期或不干净的食品和瓜果;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要制造污染和破坏生态平衡。
七、吸烟要到吸烟区,禁止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规范设置吸烟区和佩戴明显标识的控烟劝阻员,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不得设有烟灰缸、烟筒等烟具,大厅、走道、楼梯、电梯、会议室、办公室、厕所要有禁烟标识,地面和垃圾篓、花盆等容器不得有烟蒂。
八、坚持春、秋季节除“四害”活动,积极配合县爱卫办创卫办工作要求,坚持环境治理,清除“四害”孳生地场所,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九、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公共场所禁止圈养家禽家畜;市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宠物在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所有饲养行为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2019 年 5 月 20 日起,县创卫办、创慢办将联合电视台等媒体对上述日常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人将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属国家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察委作出相应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清洁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0 日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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