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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2 15:30  来源: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47


2024年,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师宗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和“为民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工作理念,深化机构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严格农资市场监管,促进全县农资市场守法、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作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运用好各类普法阵地及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重点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不断加强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师宗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坚持把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学习《师宗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持续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深化行政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根据《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师委〔2024〕4号)文件、《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办通〔2024〕49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行政职权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相关要素及时进行了更新调整。经梳理,本部门调整的权责清单共计279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17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划出的行政职权共4类(4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效能。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合理运用“首违不罚”举措,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持续打造依法、诚信、公平、透明、高效的法治化环境。二是落实《师宗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师宗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24年以来完成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5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件。四是严格涉企行政监管,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机制,围绕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涉企检查年度计划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对同一涉农经营主体的多部门执法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多头执法,干扰涉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清理整治,重点对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捕捞、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农机及其配件等依法进行整治。截至目前,依法立案查处各类涉农案件7件,办结5件,罚款1.22万元。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将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制定的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改革、农民增收、乡村建设等重大发展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农业建设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4个农业农村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年度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是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涉农企业负责人、专家等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社会各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对重要规划、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与农村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引导群众通过调解、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农资市场日常检查、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农业环保污染检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业务工作,抓住农村赶集、农耕休息等有利时机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推动法治走进农业企业、走进农家小院、走进田间地头、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定义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到“出庭出声”,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关于彩云镇昝某某对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准备工作,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有差距、依法治理能力不足。一是农业农村监管职责多、范围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二是学习不够,农业农村业务领域较为广泛,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存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掌握不准的问题。

(二)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法治意识仍然淡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尚有较大差距,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仍然淡薄,难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下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打造高效法治队伍。一是加强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廉政制度建设;二是加强法治工作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三是加强法治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大业务岗位与法治岗位间干部交流力度,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工作人才;四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云岭先锋”以及 “农业农村法治”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动全员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切实将学法用法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继续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促使各职能站所对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二是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对象,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全局职工、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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