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15:2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921
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贯穿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依法行政全过程,推动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年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紧紧围绕《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通知》(师发〔2022〕47 号)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依法治污,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行政各方面全过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依法治市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扩大)会议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充分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通过学原著、读文章、线上答题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
2.统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集体领导、全面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谋划部署、研究推动、监督督导等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局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对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考察依法行政能力。
3.坚持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会、局务会、行政审批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等形式审议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并在议题审议时严格遵守末位表态规定,推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截至2024年10月,召开局务会17次、召开党组会议12次。
(二)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一是认真执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依法对2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受理、审查、批复情况进行公示;依法对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和6件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等进行公开。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与换证工作,符合执法条件的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5%。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服务保障机制。实行行政审批管理跟踪负责制和环保审批时限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容缺受理”。二是健全环评审批制度。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开展审批业务人员、技术评估人员“二对一”环评帮扶。严格落实“并联审批”,试点开展“打捆审批”,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减轻企业办证负担。
3.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认真执行《曲靖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行动方案》,县区空气质量优良率100%。落实《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南盘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479万元,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1个;全县共排查出240个入河排口,依法取缔2个,规范整治8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开展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优秀。二是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开展审查,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制定和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2024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开展备案,避免出现部门制定的行政规定与民法典、国家关于统一大市场相违背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依法决策程序制度。
1.保证决策论证评估和公众参与。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均从曲靖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随机抽取。二是开展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众参与,在重大项目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以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向有行政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调查报告,提出稳定社会风险的对策措施并予以公开。三是严格执行《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曲靖市独木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2.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师宗分局2024年聘任法律服务工作方案》,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均咨询顾问团。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按照《师宗县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按季度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整治运动式、“一刀切”检查、过度过频检查问题,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扎实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县级自评、州市互评、省级抽评、国家帮扶、稽查督导”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参与省级、市级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
3.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做到查处分离。
4.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发挥环境监管执法“利刃”作用,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参与2024年应联未联企业、机动车排放检测行业、焦化、“三磷”、规模化畜禽养殖、重金属等6个批次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快解决污染严重、百姓关切、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共办理信访投诉102件,已办结101件,正按时序办理1件。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健全曲靖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体系的实施方案(2024—2028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和年度宣传计划有机结合。
2.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专项普法工作。一是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机关、企业、家庭专项普法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4场次,媒体伴随式采访3余次,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1000余份,以日常执法检查为契机,面向工业企业和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送法入企。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生态损害赔偿等业务及法规培训2次,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围绕4月15日国家安全日、5月22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月5日环境日开展重要节点普法活动。宣传活动用宣传彩页、政策法规宣传册向群众生动形象宣传核与辐射安全知识、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选择低碳生活,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宣传活动共发放民法典与折页100余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折页200余份、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宣传手册700余份,环保宣传无纺布袋200余个。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践行生态为民意识不强,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不够自觉,主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力度还不大,用心用情用力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推动公众参与措施不细。群众全过程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落实不到位,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工作不细致,导致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认可度不高。三是化解环境风险不够精准。对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执法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研判不够细致,导致噪声、油烟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反复出现。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将以高度自觉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贯彻落实《师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推动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应用法治思维,严密防控环境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形成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一体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