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2 15:07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006
为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办〔2024〕14号)、《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曲安办〔2024〕17号)和《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师安办发〔2024〕15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师宗明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采石场、师宗高良石料场、师宗灯草塘石料场、师宗县架荣采砂场依法实施关闭。
请相关部门、企业按照工作职责,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9号)的要求,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特此公告。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