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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21“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问题整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4 10:59  来源: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4832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要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21“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问题,经排查师宗县只有一家磷化工企业,师宗富盛磷电有限公司。师宗富盛磷电有限公司使用磷矿石、焦炭、硅石作为原辅料,通过电炉法生产工业黄磷,主要产品为工业黄磷。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及产品都不涉及到磷石膏。现已整改完成,予公示。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3年1月4日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师宗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7“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整改完成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