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0:59 来源: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5763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要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21“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问题,经排查师宗县只有一家磷化工企业,师宗富盛磷电有限公司。师宗富盛磷电有限公司使用磷矿石、焦炭、硅石作为原辅料,通过电炉法生产工业黄磷,主要产品为工业黄磷。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及产品都不涉及到磷石膏。现已整改完成,予公示。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