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0:53 来源: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5406
根据曲《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要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焦炭等行业产能置换把关不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问题,经排查师宗有焦化企业两户,师宗煤焦化有限公司、师宗焦化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均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师宗目前也无在建焦化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现已整改完成,予公示。
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