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你们好!
按照《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师政发〔2023〕16号)要求,师宗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修改了《师宗县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进行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0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师宗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szxmtjaqk@163.com
联系电话:0874-5755532 传真:0874-5755532
邮寄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丹溪大道能源大楼8楼
附件:1.《师宗县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师宗县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师宗县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师宗县能源局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