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师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个人提出请注明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请加盖公章)。
1. 信函请寄至:师宗县丹凤街道通源大街下段(师宗县税务局)税政二股(655700),请在信封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请发至:szxswjccswh@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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