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曲政发〔2021〕41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通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违法违规开展中介服务的问题,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坚决整治“红顶中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决定》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第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对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中介服务材料;对需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第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依规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中介服务机构应结合市场行情合理定价,有序参与市场竞争。第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第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管理,各部门应当在师宗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件: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