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卫健系统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点)、配送单位、医疗救治保障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如期完成全县新冠疫苗接种任务。近期,市级又调拨配发了一批新冠疫苗给我县开展接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数量
市级预计调拨配发给我县新冠疫苗10800支/21600剂(本批次疫苗规格为2人/支,具体数量以最终配发到位数为准);本批次疫苗各乡(镇、街道)或各接种单位(点)具体分配数量详见附件。
二、完成时限
本批次疫苗要求在2021年8月26日14:00时前入各接种点库8月30日18:00时完成接种。
三、其它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疫苗接种工作负总责,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统筹规划辖区内人员接种工作,牵头组织人员到卫健接种点开展接种工作;同时,要安排公安人员参与维持接种点秩序,保障有序、安全、高效接种。
(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统筹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的接种工作,工作严重滞后的,将约谈或问责部门(单位)主要领导。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到市级调拨疫苗后,要及时入库登记;同时,要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分配数量在规定时限内务必配送到各接种点,不得出现因为疫苗配送问题而影响疫苗接种进度的现象发生。配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冷链运转保障到位。
(四)各接种单位要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认真履职,精心组织、合理规划,科学引导,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避免舆论压力,杜绝投诉举报,确保接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县级各医疗救治保障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按照责任片区的划分,抽调并派遣相关医务人员在接种日进驻相应接种点值守,履行好医疗救治保障职责。
(六)各级各部门要强调工作纪律,总结经验、查找薄弱、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完善服务,减少社会舆论负面影响。县纪委将适时开展监督巡查,对因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