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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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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0 10:12

许维生、孙岗孝代表:

在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建议》交由卫生健康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医生待遇问题

乡村医生待遇方面,目前我县执行的是曲靖市统一的政策,即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省、市、县三级补助,600//人或800//人)、医疗卫生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构成。乡村医生的工资多少,主要取决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的多少。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各卫生室不均衡,所以收入也不一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各卫生室的多少也不一致,与辖区服务人口、服务质量有关,乡镇(街道)卫生院年初都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年末按村卫生室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兑现经费。

今年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进行了明确。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推进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乡村医生的收入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来源为各级财政补助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部分(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组成,实行每所村卫生室独立核算。下一步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将会得到稳定保障,并有可能逐步提高。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

关于强化乡村医生的管理,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乡村医生业务管理乡村医生考核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要求,我县已制定出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下一步将督促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加强管理,并严肃处理对于存在私开诊所现象,欢迎你们监督举报,我们将反馈给县卫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下一步县卫健局推行乡村医生乡管村用,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聘人员管理,纳入临聘人员管理后,乡村医生思想方面会得到转变,管理也会更严格。

三、村卫生室配套建设问题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每个行政村建设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每个卫生室至少有一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标准。我县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2年以来,涉及新建的村卫生室都是按照市级确定三套图纸方案,按照不低于150平方米建设村卫生室,通过近几年的持续投入,按照建设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县105所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均已达建设标准。下一步县卫健局督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层面几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

村卫生室药品配备方面,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新要求,保证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进一步推进基层首、双向转诊等新医改要求,根据《云南省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31日起,村卫生室非基药使用比例为45%以下,取消村卫生室100%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加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要与上级医疗机构做好用药衔接,保证村居民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需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00种常用药品,其中,必备5类降压药,至少3种降糖药,对于村卫生室不能满足村居民慢性病、常见病需求的药品,可通过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

2010-2018年,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由市级遴选,确定了5家配送企业负责配送我县公立医院药品,20184月全面实行两票制,为保障各级医疗机构用药,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15家,进一步加强了药品配送效率。自202021日起,原属于县卫健局的药品配送管理职责移交到县医疗保障局,针对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中的问题,县卫健局随时跟县医保局对接,逐级向上反映基层的药品采购问题。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